学习宣传贯彻新消防法
新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刚通过,在今年5月1日起实施。
4月,是新消防法宣传月
4月8日下午,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团中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在北京语言大学举行启动仪式,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和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共同为标识揭幕。十三个主办单位领导上台为代表发放宣传品。活动由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赵普主持。
新消防法亮点
一、新消防法增加了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
二、新消防法对建筑消防设施提出了“确保完好有效”的目的性要求,代替了原来的定期检验合格的程序性要求
三、新消防法强调了志愿消防工作队伍建设,不提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了
• 在消防建筑设计审查方面,由全部由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改为由审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建筑设计审查还是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查。
• 新消防法强调了社会化消防工作的理念
第一部分 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情况
近期火灾连续发生
• 从2008年11月14日到12月12日,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各地接连有9起火灾事故发生,造成50人死亡。
• 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群众消防常识缺乏,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不会自救逃生,以致造成多人伤亡,教训十分惨痛。
• 当前正值春季,风干物燥,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介绍一点公安部消防局九分委工作
• 4月9、10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九分委)在北京召开全体会议,审查了重大火灾隐患评定方法等7个标准,有6个获得通过。这7个标准是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 重大火灾隐患评定方法
• 家庭旅馆消防安全导则(待修改完善)
• 消防产品跟踪(身份识别)管理通用要求
• 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
•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 在制度建设方面,学校要严格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坚决用制度来管理人、约束人,真正使之成为推动防火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武器。如:吉林大学对未经学校防火部门审批私自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行为,学校规定,有关费用学校不予报销,有力地遏制了私改乱建现象的发生。
•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起草修改两年多了,广泛征求了公安消防、部内有关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七易其稿,现在已经基本成熟,提请部党组审议通过,拟以教育部和公安部部门规章形式下发。
• 经过两年多的工作,《规定》七易其稿,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与演练、消防经费、奖惩、附则共9章,50条,已经基本成熟。
关于适用范围
• 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按照通常的概念,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实施学历教育的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校。
第二部分 2008年11月安全督查介绍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8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精神, 2008年11月13日至26日 ,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了三个联合检查组,进行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工作督查联合督查组检查了山东、安徽、陕西、云南、广西、重庆等6省市区
• 督查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深入学校、建筑工地查看等方式,共检查了六省区市12个地市的63所大中小学及其周边的16个施工现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的情况,积极指导督促各地和学校进一步做好建筑安全工作。
一、 各地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总体情况
二、 存在的问题
三、 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 继续抓好国办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将此项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健全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切实保证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教育部制定六个应急预案
•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安全工作原则
• 安全工作重要性原则,责任重于泰山
• 安全工作紧迫性原则,安全工作无小事
• 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
• 安全工作四不放过原则
安全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 事故隐患不排除不放过
• 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 当事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三部分 安全隐患排查有关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经国务院同意,2007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2008年春季为迎接奥运会召开安监总局在全国开展了隐患治理百日督察活动,彻查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
交通安全隐患
学校校园面积有限,校内外车辆增多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学校校内道路建设设施不完备、管理不善,车辆超速带来安全隐患
学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因家长接送孩子上、放学造成车辆及交通拥堵形成安全隐患
教育部09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09年工作要点42条有“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加强寄宿制学校、学校公共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建立快速联动机制
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校园可视监控网络等先进科技优势,积极发挥校园“110”昼夜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应对突发火灾的联动机制,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教学、科研、生产等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实行承包、出租房屋的防火管理
学校实行承包、出租房屋的防火工作由产权管理单位或出租单位负责,承包、承租单位应当遵守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地的防火安全由用人单位负责。
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防范措施。
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方可上岗。
加强消防控制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不得移作它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值班人员,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并进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严格管理施工动用明火。
学校应当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对校内用电线路进行改造
许多学校有的用电线路使用时间有几十年,绝缘层老化,负荷承载能力低,供电容量小,安全隐患极其严重,要积极实施用电线路改造,对供电设施和各类用电线路进行专项维护,彻底消除用电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现代化大学,需要现代化的管理思维,更需要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先进设施作为支撑。
消防设施与装备水平的高低,是决定防火工作成效的重要条件。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消防设施现代化建设步伐。
加强消防设施装备建设
一是购置和维修消防器材。
二是大力加强固定灭火装置的建设。将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场所,作为防范重点,改造和维修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有效地改善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灾救灾能力。
三是安装火灾疏散逃生设备。安装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救生缓降器、门禁控制系统等。
四是解决学生宿舍的用电配置,加强对违章用电行为的控制
五是改造消防控制室。
六是构建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网络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在学校对学生及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对提高国民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要组织编写消防教材,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
要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参观消防防灾教育馆、消防站,组织学生进行逃生疏散演练,组织开展消防运动会、消防征文、消防演讲会、消防辩论会等活动
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消防
安全宣传教育
学校要每学期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报告会、一次安全知识竞赛,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演讲比赛。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教育。
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自防自救逃生技能。
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消防
每年11月9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日活动。每学期对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平时在醒目处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语,不定期通过橱窗、黑板报张贴宣传画、传播消防安全知识。
通过多种形式,实施全民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运用案例教材及时教育
针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运用身边案例进行教育。
对平时因防火意识淡薄,缺乏安全防火基本知识,疏忽大意而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由于违章行为导致的火灾事故,学校保卫部门要及时召开现场会,现场剖析,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达到教育目的。
教育新闻媒体宣传
教育新闻媒体要认真策划宣传工作,开展义务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先进经验和消防知识等活动。
探索安全责任保险
教育报报导,重庆市将从2006年8月1日起,开展校方责任险试点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推开。参加试点的高校和市教委直属中小学,经费列入预算,不允许以此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校方责任,依办法赔偿;非校方责任,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省、市、县是否有完备的D级危房档案(数据库),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校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类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中小学(含幼儿园)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寄宿制学校。重点检查应急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堂卫生安全制度是否完善,校舍、设施、学生活动场所、库房、财务室、电教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保卫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了防火防盗设施,以及是否建立并认真开展了安全教育。
全面检查学校安全稳定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应急预案、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以及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以及危房、游泳池、实验室、配电房、礼堂、门卫、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第四部分 2008年工作总结简介
2008年,我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指示,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高校保持了总体稳定。
2008年,我部积极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下发文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部署相关工作;注重实际的工作成效,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开展工作;加强了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方面的工作,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1.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认真部署相关工作
2.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安全工作
3.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取得实效
4.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预警和通报机制
第五部分 2009年工作安排简介
安全工作始终是我部的重要工作之一,始终给予高度重视。2009年被我部确定为学校安全年,我部将继续加强相关工作,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确保中小学校园平安和谐,确保高校校园持续稳定。
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2.继续做好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3.继续加强与公安、交通、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以及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4.继续加强预警工作。
学生公寓应急预案
这次会议共有80多个学校和单位提交了学生公寓管理的应急预案,总体上是非常好的,绝大部分预案制定工作非常认真、努力,我也很受启发,有些预案制定得很好,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应急预案制定中的一些共性问题
1、应急预案没有及时更新
2、应急预案没有按应急预案体系来写
3、将日常管理内容作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4、用学校应急预案作为学生公寓应急预案
5、消防应急预案缺少或没有处理好扑救初期火灾部分
6、只有个别学校在预案中把学生组织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