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寓专部将带领广大会员单位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有关指导精神,在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的指导下,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新起点,认真总结高校后勤10年社会化改革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专业化为核心,以理论探讨和实用型经验推广为主线,以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努力提升高校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水平,配合教育部进一步推进高校学生公寓安全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平稳进行,努力实现构建和谐公寓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国家政策形势特别是高校相关政策形势的大背景,认真研读党和国家,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方针、政策,使本专业部工作在确保认清形势、理解政策的大前提下,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之中。
关注行业发展趋势,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充分利用、整合各高校单位公寓管理同行丰富的经验积累和优势,将专业视野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为会员单位提供交流和沟通的渠道和平台,为行业平稳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为提高学生公寓专业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进而推进高校后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促进行业学习与信息交流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能,努力完善“全国寓专部”-省市区“寓专会”-高校后勤实体三线之间的研究体制。发挥全国寓专部和省寓专会的作用,更广泛地团结全国高校同行的力量。主动与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寓专会、后勤管理行业的沟通联系,起到信息传递、沟通中介和交流平台的桥梁作用。
认真学习国家新的《消防法》,结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情况,理解新老《消防法》的不同点,做好相关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三、推进公寓管理标准化建设,扩大标准化公寓建设覆盖面
总结推广标准化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发挥先进和典型示范作用,以先进带动后进,营造各会员单位“赶帮超”的良好局面,从而实现标准化公寓覆盖面的全面提高。选择学生公寓标准化建设成就比较突出的省份,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促进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的深入推广,扩大标准化公寓建设的覆盖面。
四、总结高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管理环境
围绕教育部有关工作重点,结合全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的有关要求,以“安全年”为目标,加强各高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促进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组织召开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交流研讨会,开展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预案交流研讨和安全预案评比等活动,为高校同行提供交流经验和做法的渠道。
制定高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预案标准规范的参考版本,促进全国高校学生安全管理预案的完整、规范和有效。
五、探索公寓管理服务与思政工作相结合的模式方法,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
交流学生公寓管理与学校思政工作结合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升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中的作用和地位。考虑在《中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通讯》和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进行一次专题的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与学校思政工作有效结合的工作交流。
六、做好“十一五”研究规划课题的结题工作,推进理论创新
以初步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十一五”规划课题中的分子课题《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质量保障体系研究》为契机,建立课题研究平台,不定期进行高校公寓建设理论交流,推动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加强对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布置的“十一五”理论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结题的后续工作,争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课题研究任务。同时利用评优表彰、集结出版等各种形式积极推广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新成果。
七、提高寓专部“一刊一网”的质量和深度,加强行业内信息沟通
把好“一刊一网”质量关,提高刊物质量和层次。着重突出各高校工作创新和特色活动方面的报道,突出全国寓专部经验交流成果的宣传推广,逐步增强“一刊一网”的实用性和知名度,让会员单位能够更多地从中受益,促进行业内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继续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努力和高等教育领域的报刊杂志合作,为高校同行提供更多地发表论文的机会,促进理论研究成果的进一步推广。
八、加强寓专部与各省市寓专会、各省市寓专会与各高校之间的联系
密切寓专部常委会和各省市区、自治区以及直辖市寓专会之间的关系。加强全国寓专部与各各省、市、自治区寓专会的沟通联系,健各省全寓专会组织体系。
依靠各省市寓专会牵头,加强片区间高校学生公寓同行之间的交流,扩大工作视野。鼓励各单位改变传统交流方式,倡导采用会议、走访与网络交流、视频会议等新型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相互学习和交流。
九、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工作,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推向前进
政府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主导力量,寓专部将继续围绕政府部门的中心工作,领会政府部门的精神,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改革的宣传、动员工作,为推进后勤改革发挥自身积极作用。认真贯彻中国教育学会后勤分会的工作部署,协调、促进相关工作在各省市的落实。
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部
二O O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