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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校后勤研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主办,是全国教育系统唯一公开出版发行的有关高校后勤领域的权威性、指导性、学术性综合期刊,也是全国教育后勤协会会刊。自1986年创刊以来,为推动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本刊是“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引文期刊。
第二条 理事会的宗旨是:充分发挥《高校后勤研究》杂志权威媒体作用,广泛团结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服务;加强高校和企业在高校后勤改革发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高校、企业预告称的互联通道,共同促进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 理事会的工作目标是:以《高校后勤研究》杂志为媒体,搭建沟通与交流平台;以高校后勤研究和改革与发展为纽带,开拓广泛合作渠道;以发展为目的,实现优势互补、共同繁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理事会是办好《高校后勤研究》杂志、加强高校后勤参与支持办刊,促进杂志社为高校后勤改革发展服务,以及对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进行指导、沟通、咨询的组织。
第五条 理事会按照自愿、平等、双赢的原则组建,坚持“杂志服务高校和企业,高校和企业支持办刊”的方针,并在相互尊重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发展理事单位之间的合作、交流等事宜。
第六条 理事会大会是理事会的最高权力组织,由理事单位所指定的各自单位的代表人组成,代表人代表各自单位,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负责本单位与理事会的日常往来,信息沟通,帮助并监督理事会实现办会宗旨。每两年为一届。
第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一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若干名。理事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创新能力强;
2.热衷高等教育事业,关心《高校后勤研究》杂志;
3.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第八条 理事会秘书处设在《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社,属理事会常设机构,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九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是国家正式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高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第十条 理事会可根据需要聘请上级和有关部门领导、知名人士担任顾问、名誉理事长。
第十一条 凡符合条件的高校、企业,均可申请成为理事单位。一切境外机构,均不能成为本会理事单位。
第十二条 理事单位如连续两年不募集理事会基金或不参加理事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理事会对杂志社办刊方针、发展理念、经营服务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论证、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理事会定期听取杂志社的工作报告,并对杂志质量、经营管理和杂志社的全面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 理事会有责任指导并帮助杂志社与高等院校以及社会各界建立起相互合作与交流,使其良性发展;对杂志社各单位之间相互合作与交流的有关事项进行有效指导和协调,提出解决问题和意见。
第十五条 理事会要定期听取基金管理小组关于基金使用情况和汇报,并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议。
第十六条 理事会由理事单位推荐本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并组成理事会,理事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社提名理事长人选。理事长和副理事长任期两年。
第十七条 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理事长负责召集常务理事会议,本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单位代表人共同参加,常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以简单多数的方式,协商确定包括下列内容在内的有关事宜:
1.在常务理事单位代表人之中,推荐本会副理事长、副秘书长人选;
2.在本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范围内,协商确定召开理事会年度学术会议和组织其他活动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秘书长的办事机构、办公地点及所需工作人员由《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社作出具体安排。为了方便工作,每个理事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负责联络工作。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力:
1.理事长单位向理事单位颁发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聘书。
2.理事会在《高校后勤研究》杂志显著版面上,开辟《高校后勤研究》理事会专栏,刊登理事单位名录。
3.副理事长单位全年获赠每期3本《高校后勤研究》杂志,在《高校后勤研究》杂志封面、封底(或封二、封三)免费刊登彩色版面形象宣传一次,杂志社举办研讨会或论坛免收两人的会务费一次,免费报道理事单位近期重大项目(成果)或改革政策(举措)一次。
常务理事单位全年获赠每期2本《高校后勤研究》杂志,在《高校后勤研究》杂志封底(或封二、封三)免费刊登彩色版面形象宣传一次,杂志社举办研讨会或论坛免收一人的会务费一次,杂志社免费报道理事单位近期重大项目(成果)或改革政策(举措)一次。
理事单位全年获赠每期1本《高校后勤研究》杂志,在《高校后勤研究》杂志中间彩页免费刊登彩色版面形象宣传一次,免费报道理事单位近期重大项目(成果)或改革政策(举措)一次。
4.每年在《高校后勤研究》杂志上,优先安排由理事单位推荐并符合杂志刊发标准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或其他形式的文稿。并优先推荐理事单位学士成果在其他学术杂志,如《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杂志上发表。另外,理事单位的自然来稿,符合发表要求的,杂志优先采用。
5.优先于杂志联合策划、主办或承办“高校后勤校长论坛”或区域性高校后勤研讨会。
6.优先推荐参与《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社设立并组织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
7.优先接受服务单位的委托,进行深度采访报道,或组织有关学校案例或规划等方面的研究。
8.理事会单位每届任期届满后,如继续申请连任,具有优先权。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应尽的义务:
1.关心、支持《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的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杂志的发展尽力。
2.自觉遵守理事会章程,积极维护理事会和《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的形象。
3.积极策划并参与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社提供文字和形象宣传报道计划和材料。
5.为理事会指定一名通讯员,以负责与理事会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工作。
6.理事单位在接受《高校后勤研究》杂志记者采访前,需提供本单位的背景、业绩、数据、图表、照片和宣传要点等相关文字和形象资料,以保证采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7.按规定定期为《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社的发展募集理事会基金。
第五章 理事会基金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设立《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理事会基金,每两年募集一次。基金来源由各理事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提供。理事长单位每两年募集基金数额4万元;副理事长单位每两年募集基金数额3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两年募集基金数额2万元;理事单位每两年募集基金数额1万元。鼓励各单位为理事会发展增加募集基金数额。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募集的基金,必须用于《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社补充办刊经费,改善办刊条件,及理事会开展活动等开支。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基金的监督管理由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基金管理小组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基金使用情况,并接受理事会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理事会。
《高校后勤研究》杂志社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