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党[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教育部党组和驻教育部纪检组。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6年3月21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要点
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为主线,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为抓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教育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教育系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全覆盖。举办教育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班。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2.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要求。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体制机制。建立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部党组述责述廉制度和纪委书记报告工作制度。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加强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强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监督检查《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执行情况。
3.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阵地建设。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强化高等学校意识形态阵地意识,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校领导同志听课制度,开展高校授课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教材、出版审核关,及时发现和消除教学、科研、论坛、社团活动、舆论宣传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明政治纪律,维护政治安全。
4.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立德树人。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充分体现到各学科、各专业课程中。改革教师和学生考核评价标准,扭转“重智育、轻德育”“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制订关于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内监督
5.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举办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班,全员轮训部机关司局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高校按照全覆盖要求组织培训工作。加强对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开展对《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同志进行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对巡视、审计反馈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进行剖析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民主生活会写实记录和报告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7.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干部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建立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纪委书记向驻部纪检组、教育部人事司、机关党委纪委报告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制度。研究制订直属单位、高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出台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专项检查教育部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巡视监督
8.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各项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做实做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巩固巡视期间立行立改成果,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和预防。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核查处理,做到件件查明。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指导督促中管高校自查整改、边学边改和即知即改。
9.深化巡视监督。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视,体现“四个意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四个着力”,以“六项纪律”为尺子,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制订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深化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加大巡视力度,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推进“一托二”巡视,组织实施好直属高校、直属单位的巡视工作。全面用好巡视成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反馈时要一针见血指出来,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要公开并开展“回头看”。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四、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10.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紧盯年节和寒暑假期,重点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出国(境)、参加谢师宴和升学宴等突出问题。对直属单位、直属高校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台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公务用车改革办法,制订直属机关领导干部外出讲课、报告、咨询和评审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加强典型问题通报,印发案件剖析警示汇编。
11.以优良党风引领带动教育风气持续好转。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带头树立良好作风,解决干部作风不实、管理不严,不作为、乱作为,官僚主义、衙门作风等问题。积极推动党风建设成果向教学、科研领域延伸,制订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炼校训、校规、校风中的精华,重视家风建设。
五、加强执纪监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12.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执行新发布的《党纪处分条例》,出台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努力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落实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函询回复材料签字背书和审查机制,核查函询回复的真实性,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核实函询回复情况,经核实后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严肃从重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加大违纪问题处置情况公开和案例剖析,推动源头防治和综合改革。
13.突出监督执纪重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整治和查处院校设置、高校自主招生、工程建设、校办企业、科研经费、招标采购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14.强化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推动问责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现象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都要严肃追责。强化“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公开曝光典型问题。
六、深化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
15.加强对教育管理部门的权力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教育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资金分配权、评审评估评比等权力的监管;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推进项目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业评审、评比、评估、竞赛事项。完善教育评审评估评比专家(评委)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教育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高校招生、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6.推动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直属单位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内部控制机制。以加强班子成员薪酬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署,研究制订教育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核定办法。制订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办法,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明示收费服务项目清单及标准,规范行业服务。治理教育事业服务、对外办学交流合作等领域突出问题。
17.推动高等学校廉洁办学。进一步完善以高校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办事程序,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MBA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奖学金等评优管理。加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做好企业改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备案、清产核资等工作。巩固科研治理成果,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高校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七、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教育公平
18. 坚决治理高校违规招生行为。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自主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开展专项治理,查处和通报一批典型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规范少数民族学生招生工作,防范廉政风险,维护招生公平。综合治理“高考移民”问题。
19. 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把有偿补课纳入督导范围,严格落实严禁有偿补课“六条纪律”。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教育部将组织重点督查和典型问题通报。对顶风违纪的教师和组织有偿补课的学校严肃查处,严肃追责,公开曝光。对治理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问题多发的省份进行约谈,夯实治理责任。
20. 重点治理虚报冒领民生资金问题。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和措施,建立学籍、公安、民政等互联互通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杜绝重复注册和虚假注册问题。开展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套取、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执行教育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弄虚作假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
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干部队伍
21.加强教育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三转”,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完善纪检干部培训体系,努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加强纪律审查人才库建设。大力推进直属高校二级单位纪检机构建设。推动落实《教育部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办法》《直属高等学校纪委书记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健全教育纪检干部交流、退出机制和考核办法,加强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