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海南大学集团党委是舆情应急管理与处置指挥机构。各中心、部门是舆情应急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者,要积极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捕捉、收集、整理食品安全舆情动向,分析研判、梳理汇总,并根据内容需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办法》明确,各中心、部门要确定一名舆情监控人员,密切监控舆情信息,按照职责归属归口处理,一旦发现网络舆情,责任单位要迅速组织事件调查,核实网贴反映情况,并持续跟踪,加强联动处置。
《办法》指出,舆情级别分为一般舆情和重大舆情两类。一般舆情当班人及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中心主任或支部书记)汇报并呈分管领导批示。重大舆情立即电话汇报集团主要领导并书面报送事件的处置情况,同时对重大群体性事件、敏感性事件和形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网络舆情热点事件,须在学校党委宣传部指导下进行。
《办法》规定,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纳入中心、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舆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对于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按照学校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集团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规范舆情处置流程,提高舆情导向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加强正面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