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出台四举措加强中小幼校园安全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新学期,上海市教委除继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相关建设外,实施四项新措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
加强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制订《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课时设置、教材资源、网络资源、实践基地等内容。联合公安、消防、民防等部门编写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教材,自2013年9月起在全市中小学使用,目前该教材已印发70多万册。着手公共安全教育教材的新一轮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和表现形式,明确中小学各学段公共安全教育目标,细化消防逃生、溺水施救、现场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技能要求,有效提升公共安全教育成效。
推进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建设。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突出实训和体验,通过模拟体验、多媒体实训、基本技能、综合演练等教育方式,提高安全规范和救护技能。建设区域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在部分区县选择若干所具有公共安全教育基础的中小学,分别围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现场急救”等主题,建设以体验、实践、互动为主要教育方式的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并向周边学校辐射,共享教育资源。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每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应急设施、物资配备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应急处突能力。
推动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建设。统筹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力量,整合安全管理资源,启动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中心,通过整合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监督、管理、服务”职能,功能覆盖实时监控图像接入、技防系统监管平台、应急指挥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法规库、日常安全检查数据库等安全管理工作各个方面。
完善校园伤害综合保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夯实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投保理赔基础,完善中小学校校园伤害预防机制。深入研究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为学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作用,多方拓展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并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动,依法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