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在杭州召开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座谈会”上传来喜讯,宁波大学顺利通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验收组的书面验收。
会上,验收专家组依据《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对我校创建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询问和书面检查。该评价标准涵盖学校能源消耗情况、节能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等方面。会后,验收组一致认为该校近年来节能工作成绩显著,尤其是在节能改造与新技术推广、全覆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创建工作符合标准要求,通过验收。
链接:2012年7月,为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对全社会的引导示范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管局共同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宁波大学与李惠利医院、北仑区行政中心等单位一同被宁波市机关事务局推选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