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12月4日在北京联合召开部委直属高校合同能源管理现场会,倡导部委直属高校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进一步实现教育类公共机构节能降耗。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我国近年来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高度重视。2012年,国务院公布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将“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列为十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之一,提出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要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何长江表示,从实践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各高校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管理,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全国目前共有190多万家公共机构,其中教育类公共机构约占35%,能耗消耗巨大。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张泰青表示,部委直属高校是节能减排的重点单位,也是传播节能理念、培育社会节约风尚的重要基地。希望各部属高校注重节能教育与节能服务相结合,注重管理节能与科技节能相结合,注重产学研相结合,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
会议同期,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教育部联合主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协办了高校节能管理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国部委直属高校的90余名后勤处级主管干部参加了为期四天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