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交通大学后勤总公司物管公司宿管部在修订的“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中,以其中三条的内容,强调了学生宿舍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权利义务及其责任,加强了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了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该修改条文指出:“学生在外从事其他活动时,请勿将自己所住宿的具体区域、楼栋和房间号泄露给他人;也不要将自己和同室学生的作息时间、财物信息告诉他人。”“学生个人的贵重财物由学生自己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被盗、损毁等问题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有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在学生宿舍区域或楼道中走动的,请及时报告管理员或执勤保安;发现有不良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条文的修订,将学生宿舍治安安全防范单方面由学校管理发展到由学生和学校共同努力。加强了学生自己在对外信息、自我妥善保管财物、发现报告可疑人员等主动保护自己财物的安全意识,使自己也成为了治安工作群防群治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