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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大饮食中心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作者:日期:2011-05-27来源:西南科技大学饮食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办发〔2011〕2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219号)文件要求,切实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有效规避食品安全风险,5月20日,西南科技大学饮食中心再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食堂、餐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进行公示。
      会上,后勤党总支副书记岳含云同志再次强调食品安全重于泰山,一定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并要求各食堂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规范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集团副总经理王晓东同志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强调,要求各食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规范》的规定进行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工作。
      中心主任罗超林在与食堂(餐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后,要求各食堂(餐厅)不得计划、采购、验收、贮藏、售卖高危食品原料和未经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生产的产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色素;卤菜中不得添加色素和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油条中不添加明矾;菜品从试尝留样到售卖完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在食堂内公示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名称、用量并严格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