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十二五改革明确8大重点
4月7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重点推进的八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完善和落实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二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优化政府结构和职能责任、完善绩效评估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强化县级政府财力保障,完善预算和税收制度,加快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
四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完善金融调控和监管体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是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以水、电、油、气、矿为重点,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发挥价格在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控制污染排放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杠杆作用,更好地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六是加快社会体制改革。切实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并创新提供方式,放开经营性社会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七是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增强财税调节和社会保障在再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努力提高“两个比重”。
八是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牢牢把握城镇化发展蕴含的巨大机遇,因势利导,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在农村土地、户籍管理、基本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取得改革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发改委:国家将加大推进部分行业改革力度
4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推进部分行业改革力度。
彭森在天津举行的2011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对铁路、盐业等行业,加快推进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职能相分离,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投资经营主体多元化;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对电信、民航、石油等行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此外,“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对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涉及自然垄断业务和承担社会普遍服务职责的国有企业,强化对其政策性目标的考核。
彭森表示,要切实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彭森强调,“十二五”时期要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切实放宽市场准入,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促进非公经济和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结构优化,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
发改委:将择机实施阶梯电价
4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在天津举行的2011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2009年实施,通过价税费联动,初步建立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从两年来的运行情况看,效果是好的,也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
“十二五”时期,我国还将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天然气的开发和合理利用。
在水价、电价改革方面,彭森表示,“十二五”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着手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逐步过渡到按“成本加收益”方法核定输、配电价格,推行工商业用电同价和城乡各类用电同价,今年择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
在当前通胀预期增强的背景下,彭森强调,要切实把握好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既充分考虑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的要求,又着力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统筹好各方面关系,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