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出现结构性用工短缺现象。为切实维护就业局势稳定,有效缓解就业中结构性短缺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准确把握就业形势,高度重视结构性短缺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坚持市场就业的机制和原则,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缓解。
近期,各地将采取多种方式对企业用工需求进行调查,提前掌握今年春季企业拟招工人数和对年龄、技能、文化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掌握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需求信息。
同时,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向社会广泛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信息,发布本地区重点职业工种和紧缺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还将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商务、工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新增投资、新上项目建设立项时,提前收集发布用工信息,提前组织招聘、培训等工作,以满足新开工企业人力资源需求。
今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招工不足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引导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增强岗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帮助企业合理制定全年用工和岗位培训计划,避免发生生产淡季大量裁员、生产旺季又招不到工的现象。
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各地将大力加强职业培训,根据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实际需求,大力开展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加大相关领域技能人才的培养、储备力度。
此外,各地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职工工资,增强岗位稳定性。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增长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