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日前,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转报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审议意见的报告。
报告指出,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方面,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部分地区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向交通、水利等行业和劳动密集型非建筑领域企业扩展。
在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今年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平均为24.1%。在努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方面,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节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和提高工资水平提供参考。据国家统计局监测显示,今年2季度,外出务工劳动力平均月收入为15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
同时,我国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平台作用。截至今年6月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共收集2891户企业的拖欠工资信息,涉及金额约16.07亿元,在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等在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问题等方面的效果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