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会议指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民族兴衰和国家存亡。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病死率显著下降,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在切实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防治知识的规定,制定媒体刊播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二)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在基层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艾滋病检测方法。疫情严重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三)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逐步将预防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扩大到全国,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检测,对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提供系列干预措施。(四)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遏制艾滋病病毒传播。依法开展禁毒、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易感人群、感染者和性病病人的综合干预,努力切断经性传播途径。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以及异地服药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收治吸毒人员。(五)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和社区治疗为主的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建立病人异地治疗保障机制,扩大中医药治疗规模。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目录中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种类,扩大用药范围,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六)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大力推动无偿献血,提高血站血液筛查能力。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的管理,强化病人和医务人员防护,预防医源性感染。(七)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保障政策。努力消除歧视,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治疗、救助,做好教育监管工作。(八)加强艾滋病防治队伍建设,促进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健全防控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效果。这些措施主要是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于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