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网友在人民网“部委领导留言板”中反映较多的养老保险、医保、公务员等若干问题进行了一一详细回复,明确表示,跨省就业者在老家和新就业地两边都参保的,仅限在一地领取养老金。
有网友留言,很多下岗失业人员跨省就业的同时,老家的养老保险自己还在交,到退休时不知该怎么转回去,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答复说,这种在老家和新就业地两边都参保的情况确实存在,一边是按国家规定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另一边是怕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上,影响退休后的待遇,所以自己垫钱在老家接着缴费。
目前,这种情况是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例如你选择在深圳继续就业并参保缴费的话,你可以在深圳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把老家的养老保险关系转过来。这样,你老家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你本人,两边同时缴费的年限只计算一边,不重复计算。
还有一种情况,一个人在老家和就业地同时都缴费,到了退休年龄后,两边都满15年,两边都办了养老金领取手续。
这样的话,就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一个地方继续领取,其它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已经领过的养老金就不再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