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医保
29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在汉大学生可以办理医疗保险。
目前,我市范围内共有高校(含科研院所)在校生82.38万人,分属107所部属、省、市属高校以及民办院校、独立院校以及科研院所。
参加居民医保后,高校学生将可以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以及门诊。
高校学生参保,享受财政补贴,每人每年只需要缴纳20元,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其复印件、照片到本校办理参保登记,并将保费上交给学校。
缴费期限为每年的
参保后,高校学生一年内就可以报销10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其中,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的报销比例为全部费用的77%;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医院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90%,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为70%。
同时,每个学生每年最多只可以报销10万元。
看病要带身份证
由于社会保障卡(IC卡)制作成本较高,加上大学生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期限短、频率低,因此不统一制作社会保障卡。所以高校学生看病时,需带上身份证和专用的病历。
但遇到这些情况,医保不予以报销: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同时,高校学生在注销学籍的次日,停止医保待遇。
寒暑假也可享受医保
寒暑假时,离开武汉的高校学生也可以享受医保。
29日的细则规定,高校学生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的3个月内,由学校凭学生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发票单据等资料集中到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其中,大学生在实习、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因病在异地住院的,应附所属高校出具的实习、休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