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禁高校向学生收水电费
河南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等7部门再度“联手”治理教育乱收费,7月底前,各地及高校要对本地、本校所有教育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收费审批权限的收费文件必须全部废止。之后,省定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举报电话将向社会公示。
严禁高校向学生收水电费。七部门要求,2009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规范为公办学校的,要统一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招生收费政策;规范为民办学校的,执行民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下半年,国家和省将对此进行检查。
对公办普通高中改制情况将进行调查摸底,拟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打着改制旗号的乱收费行为。
高校收费标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不得盈利的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代收费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也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应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严禁高校向学生收取水电费、开水费等违规费用。
严禁高校及其教职工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高校教职工不得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考研辅导书籍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