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商贸管理专业部文件
关于开展高校教育超市“样板店”、“标准店”
评估授牌“百千工程”活动的通知
高校实施跨越式发展,需要良好、和谐、高效的后勤服务体制和机制作支撑。高校商贸的建立和发展,已经成为继餐饮和公寓建设发展之后,学校后勤建设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随着高校超市的不断建立和引进,校园超市购物已成为学生吃和住之后的第三大生活需求。成为高校后勤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亮点。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后勤商贸实体快速健康发展,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商贸管理专业部一届四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至今后3年,商专会的工作重点是在全国高校范围内开展高校超市“样板店”“标准店”评估挂牌百千工程活动。
项目名称:全国高校超市“样板店”、“标准店”评估授牌百千工程
一、活动内容:在全国高校后勤系统开展高校教育超市全国“样板店”、“标准店”评估授牌活动,拟在全国高校超市范围内评估授牌教育超市样板店100个、标准店1000个。
二、主办单位: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商贸管理专业部(以下简称商专部)
三、 协办单位:各省、市、自治区商贸专业委员会(部)
四、支持单位: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后勤处,高校后勤研究会
五、组织领导:成立评估委员会,下设两个工作组
六、活动目的:进一步推动高校校园超市的发展,推动校园超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运作,不断提升高校超市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使之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高校后勤商贸的健康发展。
七、 基本原则:把握三个结合
1、要与高校后勤改革和发展的整体思路相结合,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后勤商贸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2、要与高校后勤商贸状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严格按标准评估,成熟一个,挂牌一个,不搞平衡,也不搞一刀切。
3、要与学习交流和经验推广相结合。本次活动的开展要讲究实效,对高校后勤商贸的现状进行一次梳理,对改革发展的成就进行一次回顾和总结。加强省际之间,校际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学习,取长补短,促进高校后勤商贸工作有更大的发展。
八、 组织实施
(一) 评估活动采取统筹安排,分级组织,分层评估挂牌
1、全国高校百家教育超市“样板店”由商专部组织评估挂牌,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后勤改革处同意、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备案。
2、各省、市、自治区高校超市“标准店”由各省、市、自治区商专会组织评估,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后勤保障处同意,报全国高校商专部备案后挂牌。
(二) 评估办法
1、由商专部发出通知,就评估活动作出安排,各省市区高校后勤商贸专业委员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上报入选全国样板店的单位及材料(没有成立商专会的由各省市,自治区后勤研究会组织落实),商专部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予以授牌。
2、各省市区商专会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省市区“标准店”的评估,参加全国样板店的评估标准制定评估办法,严格按程序由省市区组织评估授牌活动。
(三) 评估条件
1、必须是学校后勤(含学校其他部门)自己的门店,或学校后勤注册的、学校后勤之间联合经营的实体和股份制企业,包括直营性质的社会品牌企业。个体经营、转让承包及加盟店不在此评审范围。
2、门店的各类资质齐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3、劳动用工制度规范,符合国家规定。
4、无论学校提供的门店是否零租赁或低价租赁,商品售价必须体现公益原则,在所抽查的100种商品中不少于30%的商品售价低于当地社会超市,不少于50%的商品售价和当地社会超市相持平,允许不多于20%的商品售价高于社会超市。
5、必须至少具备一项为师生服务的特色项目和举措。
6、在评审年度,无重大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门店安全方面的事故(若评审后出现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专部报全国商专部后,取消评审资格,已经挂牌的,取消标准店或样板店称号)。
7、必须建立自己的门店管理信息系统。
以上七条为评审样板门店必须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则不予参评。
(四)分值管理
1、对于不具备上述七项条件,总分值在80-90分之间者由各省区商专会授予所在省区教育超市标准店称号。
2、对于符合上述七项条件,总分值在90分以上者,具备样板店入围资格,对于入围者,由商专部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后授予全国教育超市样板店称号。
(五)具体安排
1、三月下旬样板店标准讨论稿完成
2、四月下旬 召开常委电话会,确认通过标准
3、六月上旬 召开商专部一届五次常委会及北京高校挂牌现场会(北京)
4、组织“样板店、标准店”标准学习培训班(北京)(时间另行通知)
5、全国样板店的评估工作拟于2009年6月开始进行,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挂牌
6、各省市自治区标准店评估可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参照全国模式自行安排,组织实施。
(六)申报实施流程
1、全国样板店申报组织实施流程
单位申请(以学校后勤集团为单位申报)——各省、市、自治区商专会组织预评和推荐——全国评估小组现场调查,实地评估——评估工作组确认——报商专部批准——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后勤改革处同意(同时报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备案) ——组织挂牌
2、各省市标准店挂牌组织实施流程
单位申请(以学校后勤集团为单位申报)——各省、市、自治区商专会组织现场审查,实地评估——省、市、自治区评估工作组确认——各省、市、自治区商专会批准——报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后勤保障处同意(同时报全国商专部备案)——组织挂牌
(七)申报材料
1、评估申请报告
2、评估表
3、多媒体,超市经营管理录像光盘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确保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拟成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商贸专业部样板店评估“百千工程“评估工作委员会,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评估工作委员会
名誉主任: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后勤改革处处长 朱宝铜
主任: 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商贸管理专业部主任 张伟超
副主任: 由商贸管理专业部副主任担任
秘书长: 陈辉
副秘书长: 姜汉芸
委员:由商专部常务委员、副秘书长、各省市区商贸专业部主任担任,下设两个工作组
(二)评估考核工作组
组长:张伟超
副组长:李占平、黎玖高、陈鑫、韦曙和、高建国、 梁华东、曹继建、李生
组员:陈辉、姜汉芸、黄达峰、徐竹山、陈洪昌、王伟、崔曙锦、何曙光、高洪涛、王南军、周明、熊百刚、王永臣、杨俊峰、赵光辉、张明璞、王楠
(三)标准制定工作组
组长:陈辉
副组长:姜汉芸
组员:何曙光、高建国、陈洪昌、崔曙锦、 熊百刚、王南军、李家国、王国年
以上二个工作组,在评估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牵头落实。
各省、市、自治区商专会应根据商专部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报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成立评估工作委员落实具体工作。建议评估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各省市区教育厅高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没有成立商专部的,可在教育厅(委)的领导下,由各省、市、自治区后勤研究会组织实施。
附件一:全国教育超市样板店评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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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全国高校教育超市达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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