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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司局2009年工作要点(一)

作者:admin日期:2009-03-16来源:

 

教育部有关司局2009年工作要点(

 

一、政策法规司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全面推进教育法制建设,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突出实践特色,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紧紧围绕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研究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政策与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认真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集中精力起草和修订规划纲要的文本,做好与文本起草相关的调研工作,全面完成文件起草工作任务。编写工作简报、工作专报和工作参考,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积极参与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和新闻宣传。做好筹备全国教育大会相关工作。

三、研究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和指导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依法推动落实民办教育各项鼓励和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促进民办、公办教育共同发展。

四、深入开展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与政策分析,切实做好年度教育形势分析工作。高度重视全国人大、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反映的教育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总结新中国成立60周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分析我国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突出矛盾,研究提出年度教育工作要点和思路。

五、加强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教育政策研究,有重点地开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更加关注国家政策对教育资源的保障、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更加关注国家教育政策的导向、各国教育政策发展的趋势。

六、进一步提高教育政策研究和文稿起草质量。将调查研究作为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最新鲜、最生动的实践经验,并将之转化为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完成好部党组部署的各类重要文件、政策文稿起草任务,认真做好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稿和各类文稿起草工作。

七、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突出立法重点,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起草《学位法》和《终身学习法》,深入落实我部制定的教育立法规划。加大配套性规章的制定力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委托研究和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立法质量。继续清理教育法律法规。

八、深入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加大各地依法治校经验交流,加强依法治校培训和指导力度。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普法,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拓宽法制宣传教育范围,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九、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水平。继续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不符合教育科学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继续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制度,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机制。探索建立教育纠纷处理的专家委员会制度。完善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机制。

十、综合运用政策与法规手段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积极参与研究制定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宏观政策,推动各地研究制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答复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加大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十一、加大教育政策法规工作改革创新力度。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的意见》,健全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重大课题研究机制,做好课题结题和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完善教育形势和政策分析制度。加强与中央及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部内司局的联系,健全与有关部门就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协调机制。

十二、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科学安排、合理摆布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统筹领导班子与全司同志力量,努力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修订完善司日常管理工作规定,做好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和信息公开等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战线和教育研究机构的作用。

十三、深入推进学习型司局建设。积极改善学习条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进一步明确处室岗位职责,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充实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队伍。发扬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调动每位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节约型司局,勤俭办事业。

十四、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司党支部建设。坚持理论学习常抓不懈。严格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将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常规化、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化、整改落实具体化。创新支部活动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发展规划司2009年工作要点

发展规划司2009年总体工作思路是,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编制中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围绕建立健全保障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体制机制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指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在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统计信息、招生计划、院校设置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等有关工作中予以落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保证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完成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调研组工作,组织完成十一个重大战略专题、十九个重大问题以及九个社会系统的调研工作,汇总整理调研成果;策划、组织、实施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规划纲要的有关会议;完成第一战略专题――教育发展总体战略研究的调研报告以及相应的文本建议稿,积极参与《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

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大对招生计划安排的宏观引导和调控,积极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规模,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大力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高等教育稳定、和谐发展。主要措施:一是继续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确保2009年高等教育、尤其是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宏观管理目标的实现。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精神要求,充分利用招生计划安排的调节手段,努力缩小区域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三是下大力气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招生和办学秩序。四是继续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基本稳定博士生规模,适度发展硕士生教育;进一步调整成人高等教育结构,主动适应在职从业人员和继续教育需要。

3.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学校灾后重建规划》要求、2009年9月1日开学前,大部分学生回到永久性校舍学习、生活的既定目标和加快恢复重建整体进度的新要求,推进灾后重建规划的落实。按照国务院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的要求,作好重建进度、质量、投资方面的统计、监督、督导;必要时赴灾区实地督察,帮助灾区解决灾后重建中突出矛盾和问题;完成重建进展情况定期统计、报告、全面总结;完成《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相应篇目的编纂工作。

4.扩大内需,促进教育发展,抓紧实施好教育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施西部和行业特色高校建设工程和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安全工程。

5.根据国家五年规划的工作安排,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和准备,适时启动并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

6.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中东部地区高等学校的设置工作。逐步推进高等学校设置的后评估工作,对一部分地区“九五”以来新设置高等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加强院校设置、更名指标体系的研究。

7.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把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成最安全、最牢固、最让群众放心的建筑的批示精神,加强校舍安全工作,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城乡建设部以国办名义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意见》。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安全学校建设试点研究。召开安全学校建设国际研讨会。

8.为提高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完成修订“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研究完善教育系统(包括部内、司内)自然灾害应急反映机制以及研究有关应急管理的其他问题。

9.做好2008年全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汇总、审核工作,完成年度的各种统计资料的编印、出版以及对外的数据发布等工作,进一步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提高统计信息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启动基础教育阶段以学校为单位的数据库建设工作。研究建立“学校校舍基本信息库”,提高教育系统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及时监控学校校舍建筑安全情况。力争在2009年上半年做一次数据的预报,在分析数据、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库系统,切实为2009/2010学年度统计数据的填报与汇总工作打好基础。

10.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以及《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督促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充实办学条件,落实法人财产权;做好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规范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有序开展独立学院验收或转设工作。针对民办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工作。加强对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业务指导。

11.以学生食堂运行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建立“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保证学生食堂的平稳运行。

12.把握基本建设节奏,科学合理地确定直属高校基本建设规模。本着“保在建项目、保财务安全、保办学运转”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向资金,化解中央高校未偿还银行贷款在无风险。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一是继续实行计划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前评估;二是继续实行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中期稽查;三是全面开展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批工作;四是试点开展建设项目后期评价工作。五是做好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下达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2009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

13.完成《普通高等学校建设用地指标》、《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报批稿的报送工作;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送审稿;指导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贯彻培训工作。

14.深入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筹备召开《教育部直属高校节能节水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直属高校建设节约型校园实施意见》。

15.进一步推动高校消防安全工作,颁布下发《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新修改的《消防法》贯彻落实,筹备召开高校消防安全现场会议。

16.继续做好区域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跟踪研究现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和配合相关省市实施好综合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有关规划。做好西部、中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教育发展的相关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委,做好相关区域的教育发展专题研究工作。开展县级学习建设规划试点。

1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和改进规划司工作作风和工作水平。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密事件发生。

 

 

三、人事司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教育干部人事人才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组织人事制度创新,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工作的满意度,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一、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1.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部署,继续做好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工作,适时召开教育部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工作座谈会。以直属高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

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精神。根据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要求,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部机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着眼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3.不断加大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司局级干部在部机关、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外教育机构四支干部队伍间的交流,鼓励处级及以下干部在机关内部交流,切实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加干部的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

4.继续做好部机关司局、直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根据部党组部署,切实做好机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充实调整工作。按照直属高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调整的计划,稳步实施相关工作任务。

5.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部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完善并制定教育部《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干部换岗交流规定》《干部培训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逐步健全部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工作制度体系。全面推进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完成“高校领导班子结构和效能”课题研究,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功能。坚持驻外人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探索和完善驻外干部选派、管理和考核的政策框架和工作机制。

6.加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根据中组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直属高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做好2009年度部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研究制定《驻外后备干部岗前实习暂行规定》,加强和改进驻外后备干部岗前实习工作。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

7.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准用好干部。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工作,深入考察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全面了解干部,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科学准确地选拔干部,更加重视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考察和识别干部,切实把理想信念坚定、原则性强、求真务实、坚持民主集中制、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8.努力探索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中组部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考核评价干部,在部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试点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问题研究。制定下发《教育部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试行办法》。

9.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科学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和新提拔干部民主测评,逐步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和推荐、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要求,建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不断加大干部监督工作的力度,定期进行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

四、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深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0.积极稳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指导,深入细致地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工作,推动地方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强化绩效分配激励导向作用,指导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积极研究并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高等学校等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督查各地工作进展,切实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11.深入推进教育系统职称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工作。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直属高校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评聘工作。积极完善直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加强直属高校职员队伍建设的试行意见。加强对地方高校和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全面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改革。

12.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地方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定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做好高校编制管理工作。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13.积极开展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研究。按照中央部署,进一步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认真完成《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教师队伍建设战略研究”专题相关任务。根据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和相关工作;配合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做好相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调整工作。密切联系有关试点省份,深入研究各级各类学校分类改革和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政策。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研究,积极研究制定中小学校长资格准任制度。以高校教师绩效评价课题研究成果为基础,研究制定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加强教师人事制度长远政策和热点问题研究。

五、深入贯彻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教育干部工作

14.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制定印发并贯彻落实《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配合做好遴选一批全国重点高校作为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相关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扎实抓好教育行政干部、高校领导干部、中小学校长的常规培训工作。继续办好分管教育工作市(州)长和县(市)长专题研究班。配合中组部举办中管高校书记校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实施直属高校各类专题培训。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会同有关司局大力开展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的各类国家级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做好联合国儿基会、中国移动等合作培训项目实施工作。

15.加大部机关干部培训力度。组织落实中央有关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统筹组织教学培训资源,不断提高干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初任公务员、机关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司局级领导干部新闻发言人等各类培训任务;充分发挥部机关学习教室和学习网络平台的作用,为机关干部和驻外干部自主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六、坚持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

16.制订教育人才发展规划。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订,研究制订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人才队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7.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力度,积极参与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做好国家重点学科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推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部署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重点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年度实施工作。统筹做好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部署的有关人才工作任务协调落实工作。

18.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表彰和专家服务工作。加强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探索建立一批高校教师培训基地。研究起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建设。继续开展中国教师荣誉制度研究,进一步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适时开展表彰宣传活动。配合做好中央直接联系专家、“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有关工作,切实做好专家服务工作。

七、巩固和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成果,切实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

19.深入贯彻落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求,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活动内容,不断扎实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坚决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和部党组的各项决策,以更加开阔的眼界、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开阔的胸襟,始终围绕部党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开展工作。按照中组部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关于组工干部纪律要求的“十严禁”规定,进一步树立公道正派、知人善任,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创新求实、锐意改革,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人事司干部新形象。

20.切实加强人事司内部建设,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和完善干部学习会制度,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关心干部身心健康。

 

四、教育部直属高校2009年财务工作要点

2009年,直属高校财务工作将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部重点工作,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一方面努力增加高等教育投入、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继续全力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促进教育公平。

一、努力增加高等教育投入,切实加强高校财务管理

1.启动高校化债工作,化解高校财务风险

经国务院批准后,中央财政将从高等教育经费增量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化债。中央财政化债资金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不完全与高校贷款额度挂钩,避免“多贷多得、少贷少得”。各中央高校作为还债责任主体,在全面清理锁定债务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置换、统筹安排自有资金等多种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债目标和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等主管部门审批。争取经过一段时间,基本化解高校财务风险。

2.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高校重视和加强自主科研工作

2008年14所中央高校试点启动“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在所有中央高校设立“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通过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支持和鼓励高校依托既有的科研条件、设施和环境,结合学科发展方向和优秀科研人员、团队独立提出的科研需求,制定发展规划,做好前瞻布局,自行立项,自主安排。“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以及高校参与国家项目竞争前的培育准备,推动高校进行原始创新,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

3.积极协调财政部,落实重大工程项目经费

根据“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协调财政部落实好2009年“985工程”、“211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经费,在资金安排的导向上,要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大学服务,要由过去偏重以学校为对象转变为以优势学科为对象来安排资金。

4.建立中央高校绩效评价体系,以绩效为导向科学规范配置教育资源

2009年开始,按照“目标明确、分类考核、先易后难、稳步实施”的原则,初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科学规范的高校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作用,促进高校科学规划、合理定位、特色办学,实现质量、效率与公平的和谐发展、有机结合。

5.完善中央高校社会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和鼓励高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进一步完善中央高校财政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建立高校社会服务成本补偿机制,增强高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意识和“贡献”意识。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将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农林院校在农林区域试点建立“现代农林科技创新实践与示范基地”,引导和推动农林院校为促进区域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国内外竞争力以及为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等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示范。

6.实施高校财务专业化管理,逐步推行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准入制度和委派制度。逐步推行在教育部直属高校设置副校长级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财经工作实施专业化管理,参与学校重大财务和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财经制度和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实现对学校各类经济活动的统一领导和对各类办学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形成“大财务”管理体制。总会计师既对学校校长负责,同时也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7.召开全国高校财务工作会,加强高校财务工作领导

根据需要,在适当时机组织召开全国高校财务工作会议,就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等重要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二、积极贯彻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切实做好各项资助工作

会同财政部及时下达2009年中央和地方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分配名额和经费预算;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应承担的资助经费,并及时拨付到高校;督促各地、各高校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确保落实到位、提高效益;督促和指导各高校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会同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督促中央部门高校扎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会同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在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贷款学生比例,尽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对到农村履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办法;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重点加强县级资助机构建设;督促各高校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并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费,同时,切实做好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其他各项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督察督办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高校资助工作情况开展巡回督察和监督检查,确保新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开拓思路,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加强对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据教育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