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声音

水利部:缺水城市水价将高额累进

作者:admin日期:2009-03-09来源:

 

水利部:缺水城市水价将高额累进

 

39日,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我国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我国已经确定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谈到水价改革,他表示,缺水城市水价要高额累进加价。

关于整体管理思路。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这既是现阶段我国的突出水情,也是我国将要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发达国家的资源和环境问题,是在200多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而我国在现阶段这些问题是集中显现出来。面对严峻水资源短缺形势,确定了我国必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一是划定水资源管理“红线”,抓紧制订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管理的三条红线: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对用水总量严格实行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对入河排污总量严格控制;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第二是要加快“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设,对行政区域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第三是将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盲目兴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此外,还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影响评估论证。

关于水价。根据国务院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精神,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调整了水价。根据最新统计,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3.77元(含污水处理费),比上年同期提高4.7%。但长期以来水价构成不合理和水价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因此,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的作用。

缺水城市水价将高额累进。我认为要以国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水价改革是要建立一种水价形成机制,既要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要兼顾社会可承受度和社会公平,同时有利于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具体来说,一要综合考虑各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与用户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二要逐步实行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终端水价制度,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实行以供定需、定额灌溉、节约转让、超用加价的经济激励机制;三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调整非农业供水水价,继续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此外,还要增加水价决策的透明度,要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对水价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