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召开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9月16日,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召开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就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进行了全面部署。教育部部长周济、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国学校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学校卫生管理得到加强,制度建设日益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青少年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当前学校卫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学生视力不良比例居高不下,肥胖和超重比例上升;学校卫生安全存在隐患,学校卫生事业整体薄弱等。这些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周济指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历史新阶段。要实现由“大”到“强”的根本性转变,关键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其中一项重大的任务就是要提高青少年学生健康素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周济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以卫生防疫和食品(饮水)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大力加强卫生校园建设,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重点抓好科学营养和预防近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为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周济强调,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行政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制订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狠抓落实。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保障机制。要切实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范畴,充分利用教育督导工作的推动、促进作用,促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端正办学思想,重视学校卫生工作,使国家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
陈竺强调,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要认真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要将学校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及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列为国家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重点。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营养监测和指导,根据营养监测的结果及其相关影响因素,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针对性措施。要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卫生防病知识的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相关人员要经常深入学校,为学校提供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卫生、健康教育等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或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机构,要安排人员经常深入本乡(镇)农村中小学校,为学校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协助学校落实各项卫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