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解析与
高校后勤用工管理研讨班在太原举行
8月2日—4日,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主办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解析与高校后勤用工管理研讨班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常务理事、山西省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理事长、太原科技大学副校长董峰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词,中国高等教育学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副秘书长、广东省教育厅后勤产业办公室主任王祖益出席研讨班。来自全国高校后勤系统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交流。
《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各地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前不久国务院又发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中许多不明确的条款做出了补充规定。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把各方面的修改意见归纳了42个需要修改的问题,上报有关部门,修订后不久将会颁布实施。为了帮助高校后勤系统及时了解这方面工作的进展,交流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探讨各地高校后勤在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后勤管理分会在暑期举办了这次研讨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杨毅新处长和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徐树理处长应邀在研讨班上作了法律解析、典型案例分析和疑难问题解答,受到了研讨班学员的高度评价和热烈欢迎。
据有关专家在研讨班上透露,近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已起草并上报了一个与《劳动合同法》有关的另一个重要法规文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此条例一旦正式颁布,将适用于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的所有劳动用工管理。也就是说,高校后勤系统凡是未注册企业的后勤单位劳动用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而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其具体条款内容尚在讨论之中,有望于今年年底颁布。
后勤管理分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学习和掌握该法案实施条例的新规定,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新要求,对高校后勤实体降低用工风险、防范劳动争议、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极为重要。后勤管理分会将密切关注有关立法动态,同时提醒全国高校后勤系统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情况,适时调整本单位内部劳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合法、规范。后勤管理分会会也将根据有关进展情况通过各种方式尽快将有关重要信息传递到全国高校后勤系统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