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分会就“十一五”理论研究规划
课题结题工作做出部署
近日,后勤管理分会在安徽省召开的2008年全国后勤管理分会系统秘书长工作会议上就“十一五”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省(市、区)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后勤协会)和各课题组认真做好有关“十一五”理论规划课题结题工作。
自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十一五”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结果颁布以来,已历时一年多。根据计划,后勤管理分会“十一五”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研究工作将进入结题阶段。为了保证课题质量,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后勤管理分会“十一五”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有关规定,结题工作要求如下:
1、课题完成时必须接受后勤管理分会理论部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结题须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理论研究课题结题申请书》(可登陆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www.21caas.com下载),并附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改革实践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2、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一人为专家组长。专家由后勤管理分会理论部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后勤管理分会理论部确认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该课题的鉴定专家。
3、课题鉴定由课题组自行组织。课题鉴定程序:(1)课题组向后勤管理分会理论部提出鉴定申请;(2)准备好鉴定工作必要的文件(一式5—7份);(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4)专家鉴定后交后勤管理分会理论部。以会议方式鉴定的,由专家组共同确定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的,各专家将专家个人鉴定意见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专家的看法签署鉴定意见。
4、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公开发表,否则不予结题;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要求公开出版,否则不予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达到以下三个要求之一,否则不予结题:(1)有校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2)相关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采纳;(3)送交相关部门领导审阅。
5、申报时最终成果形式选择为多项的,需同时达到相应成果形式的结题要求,否则不予结题。如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的,论文要发表,并且研究报告要满足结题要求中第5条所规定的条件。
6、所有的后勤管理分会“十一五”理论研究规划课题成果都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后勤管理分会“十一五”规划划课题成果(编号:XXXXX)”字样,否则也不予结题。
7、有重大事项变更的(变更人员等),需填写《后勤管理分会“十一五”理论研究规划课题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报告书》。
8、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题材料:(1)项目《结题申请书》原件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2)项目成果:如最终成果是论文,交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3份;如最终成果是著作,交著作原件4份;如最终成果是研究报告,还需提供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9、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后勤管理分会理论部确认,向课题组颁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十一五”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结题证明书》,同时支付项目经费。
后勤管理分会要求所有“十一五”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务必于
后勤管理分会希望各地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后勤协会)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所在省(市区)每个课题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确保课题研究工作按期结题,确保课题研究成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