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总字〔2008〕4号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意见》
及《进一步深化后勤集团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意见》及《进一步深化后勤集团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意见
2、进一步深化后勤集团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安徽师范大学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安徽师范大学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意见
我校于2000年6月启动后勤社会化改革,2004年7月又进行了新一轮改革,通过几年的努力,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向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发展方向转变,市场在后勤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得到发挥,后勤服务市场化运行模式基本确定,后勤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师生对后勤服务的满意度在不断上升,后勤实体也在改革和竞争中走向发展。后勤改革有力支持了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后勤保障体系中有利于后勤资源优化配置的机制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校内市场竞争还不充分,后勤质量监督体系和评价标准还不完善,企业进退机制还不健全,后勤集团没有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与师生员工要求还有差距。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我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符合我校事业发展的新型后勤保障体系。经研究,就进一步深化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践经验,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寻找差距,在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功夫,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我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
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一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在明确长远目标的基础上,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协调发展,确保为学校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后勤服务。二是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加强管理的关系,以改革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以不断强化管理巩固改革成果,在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维护后勤职工利益的关系,既要积极推进改革,又要注意在改革中维护后勤职工的利益,解决好“老人问题”,确保后勤老职工基本待遇不降低。四是正确处理市场机制运作与体现公益性的关系,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保证后勤服务的质量、降低服务成本,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体现公益性。
二、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奋斗目标是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其基本框架是:“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根据这一总体目标,我校后勤改革当前的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明确后勤管理职能,健全依法管理和以制度约束的契约管理体制,实现后勤管理“小机关”和学校“管”后勤不“办”后勤的目标;二是积极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实现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企业的市场配置;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我校后勤服务市场的准入机制和监管体系;四是不断完善必要的改革配套制度;五是理顺学校与后勤实体的资产关系,后勤实体整体注册,把后勤集团真正推向市场。
三、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1.转变管理职能,推进学校后勤管理的契约化。学校后勤门类较多、专业性强,且由于密切关系到稳定,对其服务质量、价格、安全的要求也较高;学校是提供后勤服务项目的发包方和被服务方,代表学校各方面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对服务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规范的监督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后勤甲方的管理职能,健全依法管理和以制度约束的后勤甲方管理体制,实现后勤管理“小机关”目标。
2.有效整合后勤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后勤资源的优化配置。学校对各类后勤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维护校内市场的统一性和完整性,避免资源分散和内耗;要逐步将学校各单位自办的后勤服务项目从学校行政体系中分离出来,按市场规则实行企业化运行。
3.积极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只有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建立充分竞争条件下的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后勤资源的优化配置。要积极开放经营性市场,有条件开放服务性市场,培育服务规范、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校内市场环境,在调动社会力量为学校承担和提供多样化的后勤保障服务的同时,积极盘活校有后勤资产,做到资产的保值增值。
4.加快建立健全学校后勤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为了保证引入服务企业的质量,必须对引入企业资质等级、近期业绩和社会信誉等作出明确规定,应根据我校实际,研究制定后勤服务企业准入条件和招标、投标、议标实施办法,确保引入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对本校分离出来的后勤服务实体给予适当的准入照顾。
5.切实明晰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引入企业从事服务经营活动,后勤管理部门必须与之签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服务要求、违约处罚办法及乙方退出我校后勤服务市场的程序和方式。引进企业有责任提供良好的服务,有权利自主经营管理,并通过正当经营获得合理利润;学校有责任为服务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经营条件,并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学校应对校内市场情况进行科学测算,给企业留有合理的盈利空间。后勤社会化并不是简单的市场化,其中对学生的服务属于公益性服务,体现“公益性”的责任在学校。对政府和学校控制价格的项目,一方面应通过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另一方面还应通过减免条件占用费、“零租赁”、资金投入、补贴等方式降低价格。充分体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理念。
6.加强和规范对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为保证我校后勤服务市场的规范有序,必须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自律和学校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学生、教师等服务对象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要积极争取、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校内后勤市场进行监管。要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控体制,既要保证监督到位,又要避免越位和错位,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对服务企业进行引进、监督、评价、奖惩、清退等过程中,应充分突出师生的参与,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7.理顺学校与后勤服务实体的资产关系。要对所有后勤资产进行清查登记,要在合理界定和合法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实施相应的管理办法。属于学校所有的学生公寓、食堂、浴室等固定资产的产权依然为学校所有,经营服务权交给服务企业(包括后勤服务实体)。
8.重点抓好学生食堂和公寓的改革与管理。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稳定。为最大限度地赢得学生的理解和满意,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要重点抓好这两方面的改革和管理。既要注重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还要从投入和政策方面给予相应的保证;既要允许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合理浮动,还要保证绝大多数学生可以承受,特别要保证特困学生的生活不受或少受影响。在学生食堂和公寓的改革和管理中,应充分发挥广大学生的作用。
9.进一步完善后勤人事制度改革。为使我校后勤实体用工成本与社会同类企业相当,支持后勤实体在进入市场时取得与社会企业同等地位,学校通过支付用人成本的办法,将“老人”转化为“新人”,以利提高后勤实体企业化水平。
10.有关后勤集团注册的相关问题
(1)为使学校与公司之间建起一道“防火墙”,使有限投入承担有限责任,同时为使企业加强管理、深度刺激,努力开拓校内外市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后勤企业资产,将后勤集团改制成产权清晰,企事分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2)为保证学校投入到实体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体要根据《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实体的班子成员建立监控、激励机制。
(3)公司党团工会组织按章设立,组织关系由学校管理。党组织书记若由学校委派,其享受学校同级别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费用由学校支付。
(4)为维护学校和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考虑到公司股本结构的属性和实际用工成份结构等问题,学校在相关政策和市场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学校的各类市场(如服务市场、经营市场、基建维修市场)在坚持开放竞争、公开招标的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公司的市场。
(5)为充分利用好国家对高校后勤集团的相关优惠政策,在公司成立后一定时期内,后勤集团的建制仍然保留,作为承接校内后勤服务市场业务的需要。
四、本意见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二:
进一步深化后勤集团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意见》,现就进一步深化安徽师范大学后勤集团改革提出如下试行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践经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后勤企业资产,将后勤集团改制成产权清晰,企事分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深化后勤集团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学校支付用人成本的办法,将“老人”转化为“新人”,使我校后勤实体用工成本与社会同类企业相当,在进入市场时取得与社会企业同等地位,以利提高后勤实体企业化水平。
二、集团注册
1、企业名称:芜湖四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金:以清产核资后的后勤集团净资产作为注册资金(不含学校印刷厂)。
3、企业法人:由公司的最大股东法人代表出任该公司的董事长和法人代表,或者由其授权由其他人员担任。董事会、监事会构成人员,依据《公司法》由学校研究决定。
4、人事政策:
(1)企业总经理由学校选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2)现后勤集团事业编制职工除干部身份外,原则上全部由新注册企业聘用;外聘人员原则上予以全部辞退,新注册的企业根据需要重新聘用。
(3)事业编制职工在职期间学校给予正常的工资调整,干部身份的人员学校按照组织程序给予同等的考核、晋级待遇,给予同等的校内干部岗位选聘任用机遇,工人身份的人员给予同等考工升级等机会,正式退休后,关系回到学校,享受学校退休职工同等待遇。
(4)企业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外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企业办法执行,由企业支付;现已在企业的事业编制人员,其身份待遇(工资、福利、津贴、医疗、住房等)与学校职工相同,完全由学校支付。已被企业聘用的事业编制职工,企业按外聘人员的待遇(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社保)返还给学校;未被企业聘用的事业编制职工,学校按外聘人员待遇标准从其身份待遇中扣除。
(5)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章设立,其成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在企业支付。
5、党团工会:企业党团工会组织按章设立,组织关系由学校管理。党组织书记若由学校委派,其享受学校同级别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费用由学校支付。
6、激励机制:
为保证学校投入到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对企业经理班子和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监控和激励机制,具体办法如下:
(1)在保持企业平稳有序发展的前提下,企业年零利润,不奖不罚。企业盈利,按盈利的50%进行奖励,其中30%奖励给企业经理班子(企业总经理的奖励不低于10%);20%奖励给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企业亏损,按亏损额的50%进行扣罚,其中按30%扣罚企业经理班子(企业总经理扣罚不低于10%);按企业亏损额的20%扣罚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2)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除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外,还要对其经理班子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三、本方案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