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成立教育部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汶川地震灾后
学校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教发函[2008]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部地震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的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协调和帮助灾区开展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周 济 部长
副组长:袁贵仁 副部长
陈小娅 副部长
杨周复 部长助理
成 员:牟阳春 办公厅主任
韩 进 发展规划司司长
吴德刚 人事司司长
陈伟光 财务司司长
姜沛民 基础教育司司长
黄 尧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管培俊 师范教育司司长
杨贵仁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
刘金平 监察局局长
张泰青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以及协调联络和信息汇总、报告等工作。主任由韩进兼任。
二、主要任务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组织地震灾区学校重建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组织学校建设标准修订、灾区学校建设推荐方案计划,指导编制学校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恢复重建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等。领导小组设下列工作组:
(一)学校建设标准与推荐方案设计组
负责组织研究修订学校建设标准,配合有关部门,修订灾区学校抗震设防标准,提高抗震等级,明确结构体系和设计、施工质量要求,研究提出灾区学校恢复重建规划设计的指导意见。组织设计并遴选若干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合城镇、平原、山区等不同情况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校舍及校园建设规划方案,供灾区学校恢复重建选择。
(二)灾害损失与重建评估组
负责收集详尽的地震灾区学校师生伤亡、校舍受损情况,对灾区学校的损失进行评估,为编制灾区学校重建规划提供依据。
(三)规划编写组
负责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的要求,指导和帮助灾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灾区学校恢复重建规划文本,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就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等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完成各阶段相关工作。
(四)资金支持与项目监管组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学校恢复重建工作的资金支持和有关条件保障,指导灾区加强对多渠道重建资金的统筹。在项目实施阶段组织对资金安排使用、项目招投标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管。
(五)教师保障组
负责落实灾区学校恢复重建的教师需求;组织选派干部到受灾地区挂职协助工作。
(六)对口支援组
负责按总指挥部对口支援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和高等学校对口帮扶工作。
同时,成立由离退休老同志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组。
三、工作机制
(一)坚持以地方为主,有关工作组充分尊重灾区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形成顺畅、有效的沟通机制。
(二)工作组按照分工指导,协调、帮助灾区开展学校恢复重建工作,着重指导和帮助灾区做好学校恢复重建的统筹工作。
(三)各工作组指定专职人员,并有相对脱产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四)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召开工作组会议,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各级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间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注意收集基层工作的有益经验和措施,及时总结推广。
四、工作要求
各受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迅速成立灾后学校恢复重建领导机构,并加强与我部的联系,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下,统筹做好当地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
教育部
二○○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