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1月16日电 卫生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刊发《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印发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的函》,发布《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试用稿)》。管理制度分为“区(市、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制度”三部分,为社区卫生机构的准入、人员聘任、财务监管、药品监管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建立了制度。以下为全文及《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稿)电子版的下载链接。
区(市、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制度
机构准入监督管理制度
1.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可行性、选址和建筑设计合理性。
2.审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监督检查专用标识使用。
3.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登记、执业变更和年度校验。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指导服务。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科目及设备配置。
6.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
7.监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有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管理和非隶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
人员聘用聘任管理制度
1.按照本地区编制部门核编标准,每年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量、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聘用制管理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任职资格及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及护士岗位再注册管理情况。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获取工资报酬、津贴和享有国家规定福利待遇的执行情况。
6.每年第一季度核查上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考核结果落实人员岗位调整及解聘、辞聘情况。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及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和获得的学分登记情况。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落实情况。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及会计人员合理配备落实情况。
2.每年第一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内审。
4.每年至少两次核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收入足额上缴、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落实情况;核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5.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每年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科目收费、检查项目收费、常用药品收费情况及价格公示的落实情况。
6.每年检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收费、药品和物资核算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
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及执行情况。
2.每年第三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年度预购置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品目、数量和经费额度。
3.每年审查固定资产“三帐一卡”制度落实、设备使用登记、日常保养和维修记录。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数量、用途,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统筹协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
6.监督审核因技术问题确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和已超过使用年限而无法使用的资产。
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药品目录、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出入库、核销、盘存等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包装、贮存、保管和药品有效期内使用情况。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登记、报告、处理、封存情况,定期公示监测结果。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处方医生的资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知晓情况。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及保障落实措施。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知识知晓情况。
3.每年至少一次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工作质量、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及基础质量指标达标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岗位练兵活动。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风险防范预案与医疗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投诉的登记、报告、处理、分析情况。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状况、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社会满意度,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2.评估、公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实施措施。
4.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考核的落实情况。
5. 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情况。
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1.每年第四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的落实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与辖区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任会议;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精神、研究解决出现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请示,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做好回复记录。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的医疗、治安、消防、水电、设备、建筑环境、信息安全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的贮备情况。
5.监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行政、人事、财务、计量器具档案和文书的归档与管理使用情况。
6. 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全面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医疗安全、特殊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中毒)。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特种职业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用氧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使用记录和定期检测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环境、院容院貌、科室布局和清洁卫生。
5.每年至少两次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医源性感染各项监测指标及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全员医源性感染知识培训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6.每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登记制度、警示标识、清洗消毒、收集、存放及运送的执行情况。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工作质量,满足社区卫生工作需求,并提供业务指导。
2.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计信息原始记录,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保管情况。
3.监督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统计信息发布需有相关部门批准。
4.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算机网络平台的构建、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软件、硬件安全。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6. 对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应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行业作风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行业作风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全员行业作风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销售、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违规违纪事件。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利用各种方式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或其他馈赠的处理结果。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定期考核,并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与聘用、晋升职称以及评优挂钩情况。
民主评议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民主评议监督管理组织建设,评议制度、评议方案及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满意程度进行测评的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的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通过各种媒介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的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主评议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为社区家庭和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3. 每年第四季度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
5.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遇各类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领导、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6. 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科主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协调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精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具体工作。
7. 建立总值班制度。机构每日设专人负责处理医疗、行政事宜,并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处理紧急情况等。
8. 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价格;向职代会公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按服务人口合理配置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及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人员,制定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
2. 建立全员聘用聘任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实行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签定聘用聘任合同。有法定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受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岗位合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3. 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岗位考核以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实行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4.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调整其岗位;对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与之解除聘用关系。
5.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居民需求及机构内人员状况,制定5年人才培养、梯队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做好总结。
6. 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及到上级医院进修提高,每年底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制度
1. 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按照所辖区域、常住人口、服务功能与任务等情况,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制。
2. 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确定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社区卫生诊断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3. 与社区居民签订《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合同》、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履行合同条款,开展分类、分层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追踪随访。
4.健康管理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出诊箱和出诊车)统一。
5. 在所辖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居民公示健康管理团队人员的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接受监督,并应保证团队进入家庭实行健康管理的服务时间。
6. 对健康管理团队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合管理户数、管理质量以及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财务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 严格执行会计内控制度和各项财会制度。按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做好财务分析和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物资核算。
3. 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合理收费,保证应收尽收。
4. 规范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 严格现金管理。收费处、住院处等必须每日结账交款,所有业务收入的现金,一律于当日送交银行。
6. 严格执行支票领取、使用相关规定及程序。遗失支票,应立即报告。
7. 财会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记载清晰,数字准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妥善保管各种账册、凭证、报表等。
8. 加强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或变更使用性质。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1. 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独立法人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中心和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2. 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全部收入足额上缴区(县)财政专户。
3. 全部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包括经常性支出(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房屋修缮、房租、公共卫生工作、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专项经费)。
4.药品每月盘点结算,按时上报区(县)财政,与中标企业统一结算药品费用。
5.经财政部门批准,在银行开立一个一般帐户,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收缴,此帐户不能发生支出业务;开立一个基本帐户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核算。
6. 实行收支两条线后不再进行结余分配,不再继续保留事业基金和提取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福利基金等)。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三账一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2. 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大型设备应根据机构的规模、任务、现状、发展规划和经费情况添置和更新。
3. 设备操作人员须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程序,规范操作。
4. 定期做好设备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率。
5. 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物价与计量管理制度
1.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常用药品价格及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布。
2. 严格价格管理,不得多收、乱收、漏收。开展新服务项目时必须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审批后方可开展。
3. 设专兼职物价员定期检查收费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建立计量器具档案,由计量管理员统一管理。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并具有合格证,对无证的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有权拒绝使用。发现不合格的器具要及时修理,不可修复的器具应及时报残、更新。
5. 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计量局发布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周期检定。
6.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注意定期保养、维护。
药品管理制度
1. 购进药品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渠道采购,验明药品相关合格证书,并对药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保证药品质量。
2.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和社区居民用药需求,做好常用药物的储备。
3. 设专人管理药库药品。根据药品特性(如避光、低温)分别保管,注意药品的失效期,避免变质、损失和浪费。
4. 每月对机构内的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盘点登记表及处方应妥善保管。
5.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品种,应在指定的配送企业采购,按统一药品价格销售,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价销售。零差率药品与非零差率药品应分别采购、分别入账、分别管理。
6. 毒麻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有安全贮存设施,实行专库、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7.临床使用新药需提出申请,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购入。使用新药时,要注意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1.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 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 做好相关物资储备,进行动态管理。
4. 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
5.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
6. 发生火灾、地震等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领导、听从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7. 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补充。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 围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2. 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
3. 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加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
5. 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 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1. 建立医源性感染管理工作部门或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2. 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有关医源性感染方面的问题。
3. 制订医源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采取干预措施。
4. 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的监测管理。
5. 对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病例,组织流行病学分析及讨论,提出控制措施,防范医源性感染的爆发、流行,并及时上报。
6. 加强全员的医源性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控制医源性感染的能力。
7. 根据预防医源性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机构的建筑设计、科室布局进行功能划分,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消毒管理制度
1.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2.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 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 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 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 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 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 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 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 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 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信息管理制度
1. 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科研及培训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 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 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 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6. 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档案管理制度
1. 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 做好各类文件资料、医疗文书、人事、科研、财务等档案的分类管理,件件有登记,卷上有编号。
3. 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4. 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阅后及时返还。
5. 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 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后勤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房屋建筑设施的使用、维修和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档案。
2. 严格操作流程,保证供水、供电、供气、供氧、电梯等设施的使用、维修和安全管理。
3. 严格医疗救护、办公用车的使用登记,做好车辆的保养和年检,保证车辆状态良好和安全行驶。
4. 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等防范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杜绝灾害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事故的发生。
5. 办好食堂,保证病人的营养餐、治疗餐和职工的膳食。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6. 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
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1. 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年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 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 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 机构新成员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 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区群众监督。
6. 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应作为应聘、晋升评优的重要条件。
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1. 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组织、制定评议管理办法。
2. 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监督电话、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民主监督。
3.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民主监督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建议。
4. 对各项意见建议及时登记、汇总、分析,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改正。
5. 监督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6. 定期公示社会民主监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