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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年底报送国务院审议

作者:admin日期:2007-12-04来源: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年底报送国务院审议

          这份征求意见稿共有15章132条,各章节依次为:总则、能源管理、能源战略与规划、 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能源供应与服务、能源节约、能源储备、能源应急、农村能源、财税激励与约束、能源科技、能源国际合作、监督监察、法律检查和附则等。叶荣泗告诉记者,《能源法》在起草时非常重视借鉴外国的经验,包括美国能源政策法和日本新能源法在内的国际能源立法经验。但是由于所属的法律体系、国情的不同,只能借鉴而不能生搬硬套,所以这部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原则性的东西,实际操作性可能比外国的法律稍微差一点。
  据了解,200份征求意见稿分发给了各省级政府、参与《能源法》起草组的15个中央单位、各个全国性的能源行业协会以及大型能源企业,近期还将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按照我国法律的立法程序,国务院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然后国务院可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法律案,而后再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表决并通过。目前《能源法》的立法工作还处在国务院系统的起草阶段,离正式成为法律还有很多程序要走。
  当前,能源问题不仅是世界普遍关注的话题,更是中国发展的“瓶颈”问题,虽然中国每年能源生产的总量在增加,能够满足眼前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但是以煤为主而可再生能源比重还很低的能源结构、油价高企等能源紧张的现状,如何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能源动力保障是中国现在必须考虑的。因此要求《能源法》出台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拥有这么一部能源基础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紧迫了。
   但是一部法律的产生不光是起草了就成功了,后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叶荣泗向记者介绍,“许多人包括我们参与立法的人都希望2008年就能出来,但实际情况是2009年能出来就很不错了。”按照原定计划,要在今年年底前形成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议。但是这个征求意见稿发送出去之后,特别是向社会公布之后,肯定会有很多意见。把这些不同的意见收集、反馈回来,再参照这些意见作修改,时间就非常紧迫了。再由国务院报送到全国人大,如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一般也要经过三读程序,每读之间至少要三个月。在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及时列入立法计划的情况下,最快也只能到后年。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