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增470亿保障农村义务教育
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强,我国逐渐加大财政政策的力度。28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起三年内,新增经费470亿元左右,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
根据原来的方案,2006~2010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费用为2182亿元,那么新方案将增加到2652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从而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在新增加的470亿经费中,中央财政将承担约346亿元,剩余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
其中,中央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地区安排资金37亿元来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比原方案增加36.7亿元。
同时,从2007年起,中部六省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243个县(市、区),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所需资金,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由原方案的中央负担60%、地方负担40%,改为中央负担80%、地方负担20%。与原方案相比,中央财政每年新增经费9.6亿元。
更为重要的是,新的方案将使更多的地区和学生受惠。
比如,在教科书方面,旧的方案只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教科书费用;中央财政只承担中西部地区的费用,东部地区政府自行承担。
而新的方案是,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该政策惠及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这样,中央财政平均每年安排免费教科书资金达到160亿元,比原方案增加130亿元左右。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