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确定建筑节能减排目标
“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生态环境管理”是江西省委、省政府对实现节能减排、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总体要求。近日,该省建设厅根据总体要求,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江西的建筑节能将实现节约4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同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调整出行方式,提高交通效率,实现节约1000万升燃油的目标。
2007年年底,江西全省所有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部投入使用。到2010年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70%以上,全省所有市县将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
到2010年年底,江西省各设区市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并完成全部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达到设计满负荷运转,实现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零排放”的目标。该省还将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全省各县市均建立城市供水水质应急体系和机制,建立城市供水水质数据上报制度。到2010年年底,所有市县供水企业将形成较为完备的水质自检能力。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江西省建设厅新近制订了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从9个方面制定了近期促进达标的具体措施,建立了节能减排长效管理机制。这9个方面是:严格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全面实施建筑节能工程;强化公共交通节能减排管理;大力加强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运营效率;完善政策法规,逐步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严格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和实施水平。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