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声音

教育部等:严防传销进入校园

作者:admin日期:2007-11-19来源:

 

教育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严防传销进入校园

 

       当前,大学生参与传销上当受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对学生学习、生活和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各级工商机关将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在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上指出的。

       钟攸平说,今年45月,仅广东东莞、湖南株洲市的工商机关就先后查处多个诱骗大学生参加的传销窝点,涉及在校大学生上百名。去年,山东破获一个特大传销团伙,参与人员涉及20个省市的50余万人,涉案金额20多亿元,该传销网络的主谋之一是一名30岁的博士后。因此,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报告会提出,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把防范传销工作贯穿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全过程,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各级公安机关要发挥刑事打击职能,坚决打击诱骗、裹挟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解救被传销组织拘禁的学生,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高学生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认真排查学生涉及传销的情况,集中力量严厉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加强对人才市场招聘信息及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新闻链接

工商总局启动禁止传销等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2007111日、121日,分别是《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两周年的日子。为落实国务院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部署,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07111日至1215日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将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举办“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会同公安部公布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在报刊上开辟专栏,集中宣传全国工商机关落实两个条例,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情况。

工商总局和公安部两部门明确打击传销中职责分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两部门在打击传销中的职责分工,同时要求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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