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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长:开学不能乱收费

作者:admin日期:2007-09-04来源:

湖北省教育厅长:开学不能乱收费

    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都不得向学生收取。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厅长路钢告诫各地各学校,严禁高收费、乱收费。开学之时,各地对本地学校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收费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废止。
    实施新机制的学校,除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暂时还没有实行新机制的城市,仍按“一费制”收费办法收取杂费和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高中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
  凡纳入“两免”范围的所有在校住宿生都应该享受生活补助,做到应补尽补,由财政按每天不得低于1元,一学年不少于220元的标准,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湖北省要求在开学前,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对学校特殊部位如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宿舍等人口密集地方,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构建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