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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优惠政策

作者:admin日期:2007-08-15来源:

重庆出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优惠政策

  为引导和鼓励重庆市大学生服务西部、服务基层,重庆市政府日前颁发了《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优惠政策的通知》。据了解,凡是从2006年起、经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均可享受这项政策优惠。
  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服务期间享有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等基本保障;其中生活补贴为每月600元/人,交通补贴、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分别由全国项目办和市项目办统一办理。志愿者户口、档案保留在所毕业高校,服务有关情况记入档案;服务期满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可将人事档案和户口转至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由其免费提供人事代理2年。
  政策还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自愿留在基层的,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的,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选择自主创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一年内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总分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