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北京食品安全事故要倒查管理者

作者:admin日期:2007-08-13来源:

北京食品安全事故要倒查管理者


 
    近日,旨在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的《北京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倒查及追究办法》出台,并开始生效。今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不但要追究制售者的责任,管理者也要受到倒查。
  《办法》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调查过程中要会同本级监察、公安及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责任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进行倒查,出现死亡病例的倒查处理,应当请检察机关参与。
  《办法》要求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行政属地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并要提供事故调查过程中区县政府相关会议记录、区县相关部门事故调查笔录等材料。而事故责任调查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在事故调查报告得到政府批复前,不得私自将事故责任调查情况向外界公布或透露。
  4种情况将倒查管理者
  经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通报或者市级有关部门查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食品造成人员中毒甚至死亡,以及虽未发生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区县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存在管理不当或者监管不力情况的;
  区县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但没有及时处理的;
  对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处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属于《北京市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

本网通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