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食品召回制
明知自家生产的食品可能有危险却隐瞒不报,这样的缺德商家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一审,这部创制性立法将在北京建立食品安全召回制度。
草案起草小组组长、市工商局食品质量监督处处长冀玮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草案篇幅所限,关于召回制度今后可能会作出进一步规定,企业对已经吃下问题食品的消费者可以主动进行赔偿,政府可能会作出引导性意见。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在此次会议上正式提请审议,首次将北京食品的监管纳入地方性法规。“此次地方立法将确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使得原本各自独立的监管环节形成完整链条。”冀玮介绍说,在草案起草过程中吸收了市民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北京将重拳整治黑心商家,生产注水肉、乱加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如果企业主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意味着他将终生不得踏进这个领域。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