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建符合研究型大学特点的评估制度
日前,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快研究型大学建设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建立符合研究型大学特点的评估制度,大幅度精简对研究型大学的其他各类检查、评估活动。
《意见》强调,研究型大学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基地,是自主创新的国家队,是培育和发展先进的创新文化的发源地。因此,研究型大学需要建立符合研究型大学特点的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对研究型大学进行绩效评估,重点是学校规划的完成情况和各项目标的执行情况,为政府支持研究型大学发展提供政策咨询。
此外,教育部将加强研究型大学学术队伍建设,加大对“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支持力度,推进基层学术组织改革,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和使用。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设立“博士培养基金”和“博士后创新基金”,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壮大科学研究队伍。教育部还将支持研究型大学聘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到校任职、合作研究,鼓励研究型大学更多接收留学生,支持研究型大学青年学者前往国际一流大学进行访问进修,选拔优秀学生到国际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另外,《意见》还要求研究型大学要建设专业化管理队伍。引导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努力钻研管理业务,加强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绩效,建立一支适应研究型大学发展需要的专业化管理队伍。(文件见“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政策法规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