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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学费总体标准不会因物价上涨提高

作者:admin日期:2007-05-22来源:

 

教育部:高校学费总体标准不会因物价上涨提高

 

  521日,教育部举行2007年第7次新闻发布会,由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向新闻界介绍《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表示,自2000年以后一直到去年秋季,高校学费的总体标准是稳定在2006年的水平。将来也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杨周复指出,如果有的地区学校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杨周复指出,从2000年开始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三家每年都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高等学校住宿费和学生的学费都稳定在2006年的水平,到今年已经七年了,其中住宿费对于个别地区学生公寓式的住宿做了一点微调,其他的都没有动。在此期间有个别地区根据各地区经过地方政府的批准,由于过去他们学费偏低做了一点点微调,这种省份并不多,学费2000年以后一直到去年秋季的统计数据我们是有的,但是总体标准是稳定在2006年的水平。

  杨周复指出,这次意见下发以后,如果有的地区学校违反规定,提高了收费标准,我们就要按照部里面有关方面乱收费的规定要给予必要的处罚,而且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杨周复强调,高校收费标准制定跟物价应该不挂钩。培养成本提高以后,高等学校还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物价提高了以后培养成本如果提高了,学校入不敷出了,如果收费标准不够国家财政要适当的增加给高校的拨款。特别是这次调整工资,调整工资是国家拨款了,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这里面没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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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详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521日,在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详解了这一众多学子关心的政策。

  惠及400万大学生1600万中职学生

  新资助体系对高等学校受资助者进行明确分工: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都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

 

  新资助体系出台,无论是资助范围还是资助强度与过去相比都大大增加。张少春说,从资助范围看,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每年的03%扩大到3%;高校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3%扩大到20%;中职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5%扩到90%。从资助强度看,国家奖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8000元。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每年1500元,增加到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每年1000元,增加到1500元。

  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只有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非常有限。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张少春说。张少春算了一笔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将获得资助。

  张少春说:“在经费投入上,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此举意味着政府承担为他们读书埋单的主要责任。

  引导学生投身国家所需专业

  不少人感到奇怪:高中同样是非义务教育阶段,为什么没有相应的资助政策体系?

  张少春解释,当前高中阶段的重点是要根据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困难面大、助学矛盾突出的现状,优先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府资助力度。

  “希望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张少春说。

  政策的导向作用也体现在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上。张少春介绍,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主义,要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这也是政策的原则所在。“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张少春说。与之配套的政策是,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

  民办学校是否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张少春表示,在《意见》中通篇没有出现公办、民办的字样。实际上,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将被纳入新的政策资助体系。

  纳入新的政策体系后,民办学校必须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助学。张少春说,这是新政策对所有学校的要求。现在,公办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一部分民办学校都做到这一点,但是也有部分民办学校没有做到这一点。张少春强调,民办学校将来必须做到这一点,既然要纳入国家政策资助体系,就不能只让国家拿钱而学校不拿。

  张少春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一套计算的方法,民办学校获得的资助将来要和民办高校的收费水平挂钩,要和民办高校学生的分数挂钩。比如说学生500分进入公办学校,200分到300分进入民办学校,学校招生质量和水平不一样,在获得助学贷款的比例上就要有所不同。如果民办学校的收费比公办学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就会少。

  生源地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同享优惠

  《意见》明确提示,要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张少春表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近年来探索出的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国家助学贷款品种,在身份认定、信用约束等方面优势突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部分是小额贷款,具有3个优点:一是学生在当地贷款,当地银行比较容易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操作比较方便,无需抵押,成本较低;二是学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可以顺利报到入学;三是由于贷款发生在生源所在地,学生还款便于跟踪和管理,这种方式比在高校做助学贷款灵活。

  财政部正会同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研究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具体办法。张少春说,办法出台后,将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张少春对生源地贷款的未来充满信心。他说,生源地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一样,享受相同的优惠政策。如果做得好,生源地贷款可能与国家助学贷款平分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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