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院须先救人后收费 坚决杜绝见死不救
3月30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强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
他同时指出,医院急救欠费问题确实比较严重,但这并不能成为医院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医疗机构应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
2007年医院管理年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29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卫生部在会上确定,今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在继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把整顿和改善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作为重点,其中“及时救治急诊抢救的患者”就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外,马晓伟提出,整顿和规范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还应坚持以患者利益为先,大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事故鉴定,修订赔偿标准,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等。
卫生部:对急诊抢救患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医院、医生必须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会上,卫生部向各地各级医院提出规范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的5个要点,其中特别强调,对急诊抢救患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
马晓伟要求,医生不要一味追求开新药,而是要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治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多开常用药。
“医院药事管理是我国医院管理的薄弱环节之一。”马晓伟指出,近几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通过贯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要求,加强临床用药的干预,医院药事管理得到一定改善。“但不合理用药现象在我国仍然比较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