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平分配制度模式酝酿三大干预政策
历经近10个月的努力,发改委研究院06年年度课题《我国公平分配的制度模式选择》终于在猪年春节前结题,并于今年两会前夕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这份长达52页的报告,首次提出了促进公平分配的三大干预政策措施。
三大干预政策分别是:起点干预政策、过程干预政策和结果干预政策,其中对社会各界最关注的垄断行业高工资、农民全面低保和税收调节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政策建议。
2月28日,该课题组负责人张本波表示,报告中的两大重点,一是限制垄断行业的不合理的收入以及打击腐败等不合法收入,二是要提高一线工人等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报告指出,在起点干预政策上要促进起点的公平,首先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能过渡依赖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其次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教育、医疗等公共领域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在过程干预政策上,要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其中公务员的非货币工资即福利部分比较高,工资中基本工资比例较高,绩效工资很低甚至没有,而私企的状态正好相反,要推动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工资要建立全国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模式,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变身份工资为岗位绩效工资。
在结果干预政策上,要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税收方面要调整流转税结构,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改革营业税,提高垄断行业和高消费行业营业税税率,调整资源税定额,加大定额级差,同时要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机制,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关系。
张本波介绍,这次报告特别提到了要建立覆盖农民全部人口的低保制度,目前全国只有几百万农民享受低保政策,而绝对贫困线以下的农民有2800万,中央财政只要拿出260亿左右的资金,就能解决这260万农民的低保问题。
对于调节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问题,报告中亦专门指出,垄断行业高收入突出表现在扩大收入差距、引发社会不公平两个方面,进而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根源在于垄断经营体制本身以及其不合理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
重点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将垄断收益大部分收归国家财政,对某些自然垄断行业实行高于一般行业的税率,对垄断行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通过举行听证会定价。对于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政府应该制订工资指导线,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垄断行业职工工资保持在全社会平均工资中等偏上的水平,以社会平均利润率作为企业的平均利润率。
另外要继续推荐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要从直接提高公共服务、直接干预企业经营转变为制定规则、政策引导、依法监督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