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尽快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对于解决民生问题、增加就业、促进消费、减少能耗和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合理规划布局,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增加就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优化服务业结构。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加快融合、互动发展;培育充满活力的服务业市场主体,优化服务业组织结构。(二)科学调整服务业布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服务业资源优化配制。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经济发达地区和交通枢纽城市要强化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形成区域性物流中心,中西部地区要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三)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加快构建和完善包括生产销售、科技、信息、金融和生活服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服务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水平,积极发展服务贸易,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市场、法律、信息、金融和管理等服务。(五)创造有利于发展服务业的良好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完善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市场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