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部分直属高校无严重财务违纪行为
自发生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事件”后,从去年10月开始,教育部直属各高校就开展自查自纠行动。
教育部特别要求在高校财务与产业管理方面,加强对高校财务和产业工作的领导。与此同时,高校的监察与审计部门要对学校日常财务运转与资金往来加大监督、审查力度。
在此次自查活动中,各高校分别按要求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清查工作组,对本校近几年来校级财务及所属各级单位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清查。
审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直属高校能较好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安全管理机制,在学校资金使用及校内外资金往来上都较为规范。
“绝大多数学校在应收及暂付款、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对校办产业投资及其他对外投资等清查范围涉及的财务项目上未发现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规定的行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司一位人士说。
在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的过程中,多所学校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牵头的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及资金投入效益评估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对学校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可行性论证。
教育部信息显示,许多高校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上,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从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到转让、报废,都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各直属高校还相继开展了对校办产业的自查与清理工作,对学校全资、控股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对外投资、担保、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清查。
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谈松华在昨天说:“一般来说,无论何种资金,高校都不能独立运作,而要交给理财机构处理。但这方面目前不是很健全,因此很多学校都自己来做这个事情,而风险也就产生了。
“目前整个高校资金体系不太清晰,尤其高校中非财政性资金在其资金总量中开始占有一定比例,因此怎样监管需要很好考虑。”谈松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