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提醒公众警惕涉众型经济犯罪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12月28日提醒广大公众当心涉众型经济犯罪。
他说,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作诱饵发展下线,亲朋好友是其发展下线的重要目标;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组织介绍或参与行为均属非法;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提防理财投资陷阱。
高峰说,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
他提醒,由于群众缺乏对企业业务经营状况和资信进行印证和深入了解的渠道,很难做出判断,加之受贪利和盲目从众的心理支配,投资行为往往缺乏理性。特别是部分群众法治意识、防范意识不强,有的明知是投资陷阱,仍幻想“一夜暴富”,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导致上当受骗。
链接: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四大特点
一、金额巨大,涉及面广。
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涉及范围不断扩大,从行业看,涉及到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文化、旅游等领域;从人员看,涉及下岗职工、退休老人等弱势群体和学历较高的“白领”工作人员;从地域看,从东北、华东、华北扩展到中西部地区。
三、虚假许诺、高利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120%。
四、合法掩护、编织光环。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办理公证、投保等方法,骗取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