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设节能专项资金
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副主任、节能法修订起草工作小组组长李命志29日在2006中国企业节能与能效高层论坛上透露,正在修订的《节能法》拟将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写入条款当中。
现行《节能法》是1997年通过,1998年开始实施的。随着我国能源供应紧张,我国确立了节能优先的能源战略,而现行节能法较虚较弱,需要进一步修改,鼓励节能,限制能源浪费。
李命志透露,财政、税收和价格将作为今后促进节能的重要导向。目前,正在与财政部就国家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之事进行沟通。
专项资金是一种政府拨款。据透露,节能专项资金将用于节能科技研发、培训教育及节能重点工程等。
能源基金会副主席杨富强认为,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是好事,但专项资金实行政府运作的模式,相比之下,节能基金是商业性的,有助于吸引社会资金投资节能事业。
国家发改委正在筹备设立国家节能中心。该中心职能之一是对新上项目进行能源审核,“实行一票否决。”
我国提出,“十一五”期间,每万元GDP能耗下降20%,按此推算,今年我国每万元GDP能耗应下降4.4%,但今年上半年,这个指标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