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炒股无禁令 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定
11月28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日前向各高校发出通知,要求高校对本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开展高校资金清查的原因起于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事件。“这个案件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侦破中,很多细节还不能求证。”王旭明说,教育部已要求全国各高校党政领导干部以此为鉴,对学校资金使用再次提出要求,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科学论证,采取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原则,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国有企业体制不一样,企业是一把手说了算,但学校不是。”王旭明对记者解释,单平在委托资金管理的考察论证、协议审核、资金监管等一系列环节中失职,其主要原因就是把本应由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变为个人决断。
“如果经过集体讨论,那就是其他性质的问题了。”王旭明说,“国家允许高校进行正常投资,虽然‘天大’的资金被挪用炒股了,但国家对高校资金能否用来炒股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天大’也不是用国家投入的经费进行投资的。”
王旭明指出,单平在天津大学担任校长期间,在天津大学财务管理当中违反有关规定,对重大经济活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轻信他人,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了国有财产流失,这个教训是深刻的。
“现在大学经费不只是国家投入,还有些钱是大学自己筹集的,比如校办企业盈利以及学费自留部分,但这些损失也一并被定为国资流失。”王旭明强调。
近年来,大学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流失问题,已经给高校资金使用带来隐患。教育部已在近几年中先后发出通知,对高校资金使用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