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建议出台办法
6帖“药方”破解物业管理难题
·适当调整物业费收取标准
·成立小区法庭应对欠缴物业费
·水费收取方式要革新
·促进业主委员会成立
·小区违章建筑拆除要专报政府
·尽快出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备受关注的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日前结束。11日召开的反馈会上,检查人员提出,要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物业费难收、业委会难成立等6个问题。
措施一:适当调整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费标准10年没变,现在管理人员开支增大了,还是维持原来低廉的收费标准,物业管理企业实在吃不消。”这是检查中许多代表听到的呼声。记者也了解到,在仓山区有的小区里,电梯房和非电梯房的物业管理费竟然是一样的,都是每平方米0.5元。
检查组建议,物价部门要进行充分的调研,根据各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水平以及其他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层次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10年前定下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今有的确实已不适应了,作适当的调整是必要的。
措施二:成立小区法庭应对欠缴物业费
欠缴物业费现象严重是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据了解,全市商品住宅每月能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平均不足应缴数额的85%,有的小区物业费收取率甚至达仅30%。
检查组建议,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一定范围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小区法庭,以节约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产生矛盾时的诉讼成本。“成立小区法庭,设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就可以快审快判快结,高效率地解决业主不交物业费的问题。”检查组表示,将就此问题专门与法院进行具体商议。
措施三:水费收取方式要革新
“水费一户一表的推广面目前还很小,这给水费收取带来了困难。一些代收代垫水费的物业管理企业负债累累,几乎难以为继。”一些代表指出,必须改变目前的收水费办法。
代表建议,供水企业可给佣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收水费,或者学习电费的收费办法,让业主自己去银行缴纳,或者学习有线电视的收费办法,一年收一次或两次。总之,供水企业要好好研究收水费方式,做到合理收取,不让收费问题制约物业管理企业发展。
措施四:促进业主委员会成立
“晋安区430个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不到50家。有的地方对成立业委会并不热心。”有代表如是说。
“我们问一些地方为什么不成立业委会,有关部门答复是‘没报告上来’,这说明我们的观念还是坐等上门而不是主动服务。” 有代表指出,政府部门必须主动指导业委会依法依规成立,杜绝暗箱操作,街道也应对成立业委会进行指导,使业委会发挥应有的作用,与物业管理企业一道,齐心协力管理好小区的各项事务。
措施五:小区违章建筑拆除要专报政府
“不少小区存在违章建筑问题,没有及时查处违章建筑经常成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导火索。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我们建议小区内的违章建筑也应纳入清理范围并作为打击重点加以整治。”多数代表这样反映,检查组表示,要将此问题专报政府。
还有代表提出,因物业公司无权处理违章建筑,城管等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反映的问题要积极查处。
措施六:尽快出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受房管部门监督,维修资金应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代表们建议,专项维修资金由谁收取,由谁管理,怎么使用,房管部门要牵头调研,尽快出台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