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环境标准下月实施
商务部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昨天联合宣布,为推动连锁超市规范化运营,改善超市购物环境,《超市购物环境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不仅适用于超市,还适用于以开架售货、集中收款、销售日常生活用品为特点的零售业态店铺,如便利店、折扣店及仓储会员店等。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调查,超市已成为我国城市消费者购物的首选,但一些超市存在通道狭窄、秩序混乱、空气质量差、声音嘈杂、价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在近年来时常发生的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事件中,许多都是由环境因素造成的。《超市购物环境标准》对超市卖场环境、营销设施设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商品陈列、生鲜经营、现场加工、收银管理、冷藏储运、垃圾处理等方面也提出了量化指标。其中,对超市“生鲜区域”的要求是该标准的一个重点,共在陈列设备、加工和卫生设备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核心是在生鲜商品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应坚持“低温、清洁、覆盖”的原则,如“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要低于-18℃,热柜的温度要达到60℃以上”。
此外,《超市购物环境标准》还强调了超市购物环境的人性化,如“设有台阶的入口,坡度应缓和,并设有残疾人的坡道。雨雪天气,出入口应有防滑提示标志”、“出口与入口应有区分,并便于人员的疏散”、“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应设有客用卫生间、广播室和客用电话设施”、“根据卖场面积和客流量设置收银台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