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部长: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房价三内涵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在东北三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精神座谈会上说,当前,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关键在于深刻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房地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联系去年两个“国八条”,准确把握《国办通知》的精神实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把《国办通知》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实处。
座谈中,汪光焘对东北三省在《国办通知》公布后,采取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强调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为此,汪光焘对《国办通知》推出的15条措施逐条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同时强调:首先,《国办通知》的内容是宏观调控政策的延续和完善,在保持调控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各项措施。《国办通知》是去年两个“国八条”内容的延续,继续坚持了两个“国八条”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保持了调控政策的总体稳定,适当调整了部分政策,着重增强各项政策措施的操作性。其次,强调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重点发展满足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第三,是强调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立足于长远发展,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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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差10到15平米
七部委政策指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要占开发总面积的70%”,但“套型面积”如何界定一直没有明确说法。昨天,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指出,根据一般的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
昨天,在中国房地产协会主办的2006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报告会上,沈建忠表示,套型建筑面积是设计规范的技术层面的概念,套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不包括阳台在内;而现在房产交易中涉及的销售面积使用的是测绘范畴的建筑面积或套内使用面积。根据一般的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也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沈建忠说,70%的比例是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即各地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必须达到70%要求,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他透露,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规划司等相关部门已经在拟定90平方米中小户型建设的实施细则,将会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