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国家将出台近百项政策鼓励自主创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顾大伟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将在今年围绕自主创新,分两批出台近100项政策,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顾大伟告诉记者:今年1月9日全国科技大会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促进自主创新高度重视,决心很大。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了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其核心是加强自主创新,即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于前段时间下发了国务院6号文件,即《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确定了科技发展的政策原则。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等国务院各部门正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企业自主创新,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预计在今年6月份前推出30~40个文件,在年底前出台总数约100项政策,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
顾大伟说,这些新政策就是专门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精神而制定的。他表示,这些政策涉及增加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政策、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业投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8个方面。
顾大伟介绍,为帮助企业增加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国家将在税收方面采取一些新的优惠政策,包括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等。
今年上半年将出台两项政策,如对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按150%加计抵扣,企业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其他税收激励措施还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两年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等,但增值税转型改革涉及的面比较广而且较为复杂,还需要研究具体的办法。
支持自主创新,金融政策也有新变化。政策性金融机构将对各类国家科技项目提供贷款,政府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尤其重要的一项政策是:国家将支持目前已“形成较大规模、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在保险、外汇管理等方面,也将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保险服务,充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用汇需求;支持国内企业设立海外研究开发设计机构;收购并购国外研究开发机构或高新技术企业。顾大伟表示,国家将针对以上每一项内容出台一个或若干个具体文件。
据悉,在创业投资方面,国家这次下了很大的决心。首先是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将在6月份左右出台,这对创投界来说是非常令人振奋的消息。此外,还将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发展创投,允许保险和证券行业进入创投行业,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这有“两个允许”:允许证券公司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通过债权融资增加投资能力。国家将适时推出创业板。
在政府采购方面,支持自主创新的措施有:一是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明确要求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二是建立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优先采购满足国防或国家安全需求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
为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家将采取四大措施:一、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国家鼓励统一招标;二、定期调整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三、对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国家优先予以安排;四、制定国家装备技术政策。
同时,国家将缩短发明专利审查周期,改革发明专利审查方式,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支持企业、社团自主制定和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