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未交物业管理费遭小区保安当众扒衣羞辱
要修好被堵塞的下水管道,得先交清物业管理费用,对小区物业这一要求不能认同的王女士前往理论,不想却遭到了保安们的“扒衣”之辱。昨日中午,嘉定丰庄明日新苑内即上演了这样一幕。
记者采访时,王女士刚从医院回来。回想起中午发生的事情,她仍显得情绪激动。“早上,奶奶发现家中的下水管道堵塞了,于是就去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求助,可没想到遭到了一口回绝。他们只说不给修下水管道,并且态度很糟糕。”无奈之下,八十多岁的王奶奶只好独自穿着胶鞋自己通起了管道。“中午回家时,看到奶奶累得躺在床上,问过才知道是物业拒绝维修。”一怒之下,王女士亲自找到了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他们的态度依然很差,三名保安还在一旁帮腔,而不维修的原因只是因为我们未交清物业管理费。”认为该物业公司服务态度恶劣的王女士为此与其工作人员产生了争执,“当着小区其他业主的面,保安一行四人将我紧紧按住并对我拳脚相加,其中一个女的竟将我身上的衣服几乎全部扒去。”
事后,王女士被送至附近医院检查伤势,而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卢女士也赶到现场调解,所幸其并无大碍。“我们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事件过程中确实表现得有不对的地方,对业主的态度也需要好好改善。”卢女士表示,公司会对这些保安和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具体处理办法会在周一与当事业主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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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物管公司同业主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作为前义务一方的业主没有按照约定交纳管理费,作为后义务一方的管理公司暂时中止提供服务是合理的。但是,双方合同仍然有效,物管公司作为向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一方当事人,应采取各种合理措施,尽力保障小区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而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却是物管公司工作人员对业主进行殴打侵害,这不仅仅是一种人身侵权行为,也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因此,王女士除依法追究直接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外,还可以追究物管公司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