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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摘录三)

作者:admin日期:2006-03-17来源: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摘录三)

第八篇 深化体制改革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第三十章 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第一节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加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权责。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第二节 健全政府决策机制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实行综合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问责制,完善行政赔偿制度。

 

       第三节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缩小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和中央与地方的投资事权,改进和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投资调控体系。 

 

      第三十一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第一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绝大多数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的公司。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第二节 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制定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法律及配套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节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

       坚持政企分开、放宽准入、引入竞争、依法监管,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形成综合运输体系的要求,推进交通运输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加快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巩固厂网分开,加快主辅分开,稳步推进输配分开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深化石油、电信、民航、邮政、烟草、盐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形成竞争性市场格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四节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进一步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改善行政执法和司法环境,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第三十二章 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实行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财税制度。

 

       第一节 完善财政体制

       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预算编制制度,提高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国库现金管理和国债余额管理制度,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对土地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入的管理。

 

       第二节 完善税收制度

       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适当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部分应税品目税负水平和征缴办法。适时开征燃油税。合理调整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目。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 

 

  第三十三章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第一节 深化金融企业改革

       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通过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等途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股份制银行。合理确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健全自我约束机制、风险调控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快其他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等金融机构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重组与改造。完善金融机构规范运作的基本制度,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节 加快发展直接融资

       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推进证券发行、交易、并购等基础性制度建设,促进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拓宽资金入市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创业投资,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

 

    第三节 健全金融调控机制

    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的相互协调配合,完善金融调控体系。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稳步发展货币市场,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第四节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建立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投资者保护和保险保障制度。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加强风险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约束,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

 

       第三十四章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第一节 健全全国统一开放市场

      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完善商品市场,健全资本、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非经营性用地公开供地制度。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技术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第二节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和再生水价格。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建立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定价的机制。适时推进石油价格改革,建立与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扩大市场形成土地价格的范围。

 

       第三节 规范市场秩序

       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清理整顿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加强价格监管,禁止价格欺诈、价格操纵等行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第三十九章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第一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突出的位置,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努力控制失业规模。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完善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并规范发展就业中介服务。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制度。完善企业裁员机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国有企业要尽可能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安置富余人员。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劳动保护和劳动执法监察,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学、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控制和调节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收入。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逐步提高社会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和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管理能力建设。

       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户和五保供养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制度。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并实现制度化。

 

       第五节 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培育消费热点,推进公众营养改善行动,健全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相结合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继续提高电话、计算机等的普及率,促进文化、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引导居民消费预期,扩大即期消费。改善消费环境,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

 

  第四十章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高度关注人民健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第一节 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加快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第二节 加强疾病防治和预防保健

 

       严格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加强新发传染病防治和免疫工作,综合防治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职业病。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重视精神卫生及疾病防治。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婴儿死亡率降至17‰,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0/10万。

 

         第四节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建立符合国情的医疗卫生体制,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按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完善分类管理。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责任,建立各级政府间规范的责任分担与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补偿政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大力提高农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公共卫生资源的比重。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服务质量和药品市场的监管,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

 

         第三节 保障饮食和用药安全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依法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第四十二章 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第一节 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推进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的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增强社会和谐基础。探索新时期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模式,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排忧解难的作用。

 

       第二节 规范引导民间组织有序发展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加强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监管。

 

        第三节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高度重视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法律等方式,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健全人民调解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深入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机制、信息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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