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出新会计准则
2006年02月15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在不久前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会计标准专家工作组第22届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称这套体系为“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能够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但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等于相同。在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
链接:新会计准则体系历经三年终建成
为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各方人士前后历经三年砥砺,方使其得以于今日面世。
2003年,财政部完成了会计准则委员会的重大换届改组,正式启动新会计准则的建设工作。会计准则委员会聘请了来自会计理论界、会计中介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会计职业团体、证券交易所和企业界的160名咨询专家。
2003年、2004年,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们分别主持了20余项会计准则研究课题,研究基本准则和多项具体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形成了数百万字的研究报告。
经过反复征求意见、综合各方回馈和修订,最终形成了目前的由1项会计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构成的完整体系。